这里哪有四个等级?族类和等级是一回事么?
关于你贴的刑法那一条,细则是:“今后遇有怯薛歹蒙古人经过去处,依理应付粥饭宿顿,安下房舍,毋致相争。如有蒙古人员欧打汉人,不得还报,指痒痒证见,于所在官司赴诉。如有违犯之人,言行断罪,请依上实施。”(怯薛是指替草原贵族服役的自由人,与宦官不同。)
从这条法律细则中可以看出汉人并非不能还手,而是劝导其去官司诉讼。因为怯薛基本上是皇帝身边的人,如果冲动下打了皇帝身边的人对自己其实并没有任何好处。“汉人毋还报,与所在官司赴诉”也是在告诉大家怎么能应对怯薛这样的人。
所有这些都不改变,民族之间的不平等与四等人制是完全不同的概念,那些所谓的四等人制的论据其实都是根据只言片语中的推断而来,而关于元朝的史料(元明时期),并没有记载当时实行这样的制度,第一次出现四等人制是清末的《蒙兀儿史记》。
【 在 tianc03 的大作中提到: 】
: 朱元璋《讨元檄文》:如蒙古、色目,虽非华夏族类,然同生天地之间,有能知礼义,愿为臣民者,与中夏之人抚养无异。
: 诸蒙古人与汉人争,殴汉人,汉人勿还报,许诉于有司。——《元史·刑法志·斗殴》
: 监察御史韩元善言:「历代国学皆盛,独本朝国学生仅四百员,又复分辨蒙古、色目、汉人之额。请凡蒙古、色目、汉人,不限员额,皆得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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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varez FROM 222.13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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