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实际上立宪制君主很多都是习惯法,并不是想象中真的有什么建制层面的条款。
【 在 randomh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要说古代近代界限,大体没问题
: 但实际上很多时候并没有那么分明的界限
: 由于英国实行的君主立宪制,并且遵照习惯法,虽然在法理上英王具有绝对权威,是政府一切权力的来源,并且英国政府的官方称谓也为“女王陛下的政府”,名义上内阁实际上是英王的雇员,英王具有任免内阁任意成员的权力,也就是说英王可以自行解除首相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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