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以为青苗法之失,主要是在于强行逼迫百姓认购,而有些官吏为了多征青苗钱,做为自己的政绩,便不惜扰民,中产之家可能不需要青苗钱,他们也强迫百姓借,让百姓背上了利息的负担,甚至让城市里的百姓认购青苗钱;而反对的官吏,见识不广,不知青苗法实行得当对百姓的好处,却又故意什么也不做,导致新法不能很好的推行。青苗法的用意,由此全毁掉了……”
“其次一等的弊病,则在于百姓愚昧无知,有些人迫于贫穷,家里无米,便借了青苗钱,并没有用于生产,而是用来度眼前之急,结果到了还钱之时,别说利息,便是本钱也还不出来。官吏急着要收回本钱向朝廷交差,便用强迫手法逼迫百姓还钱,结果搞得贫穷之人家破人亡……”
“再次一等的弊病,则是奸吏借故鱼肉乡民。明明朝廷定二分利,他们收三分甚至六分,自己从中贪污谋利。又有一等弊病,则是官吏生怕在限期内收不回青苗钱,不等农民到收获的季节,便催令农民还钱,此时农民如何有钱还?官吏如狼似虎,又不敢不还,只好典当家产,青苗法由便民反而变成害民……”
“以上便是青苗法实行过程中的种种弊病,执政所讳言也。而反对者则因这些弊病,全盘否定青苗法,不知只要平心论政,对症下药,青苗法亦可以转而为良法。”
======
说白了,王安石初衷是好的,用官府的低利息贷款取代民间高利贷的市场空间,既能理财又能安民,但下面的人不干人事,变成扰民而敛财,而皇帝只看到敛财的好处,而旧党看到的却是扰民的坏处所以反对新法~
=====
举个比较的例子。
孟加拉国经济学家穆罕默德·尤努斯孟加拉乡村银行(Grameen Bank,也译作格莱珉银行)的开创和发展了“微额贷款”的服务,专门提供给因贫穷而无法获得传统银行贷款的创业者。2006年,“为表彰他们从社会底层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努力”,他与孟加拉乡村银行共同获得诺贝尔和平奖。曾获得过总计60多项荣誉,如1978年孟加拉总统奖、1985年孟加拉银行奖、1994年世界粮食奖、1998年悉尼和平奖、2004《经济学人》颁发的社会经济创新奖、第二届奥林匹克桂冠奖等。
--
FROM 112.1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