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大概是这样的,将我名下的一套房子委托给国源伟业这家中介进行出租代理。签合同前也说好了,中介无论是否把我们的房子出租出去、是否赚钱亏钱,都按合同签署规定按季度支付给我房款,签完合同后,中介按着合同约定将第一季度的放款打到我的银行账户上,到第二季度付款日期时,中介已前期物业不让看房为由要在第二季度放款中扣除4000元,截止到目前为止,第二季度付款日期已过6天,第二季度款一分钱也未支付。
1、如果投诉,我投诉哪里有效果?
2、接下来我该如何处理?起诉是否有胜算?
另,需要补充一下,昨天中介在我面前拿着手机让我看了一下之前物业贴出来的禁止看房的公告,但是在前期第一季度中介从来没有和我提到过物业不让看房这件事,而是到了该付第二季度放款的时候才提此事;合同中没有规定如果晚付款的违约责任。在合同中基本没有不利于中介的违约条款,当时他们说合同是标准合同,我们也没有收中介任何押金。
求大神们帮忙,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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