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愿意支付一个月的违约金,但对方希望我们承担将近三个月内所有空置的风险,我们才觉得不合理的。提前出租的收益和房租涨价(200/m)的收益并不会归我们,但是想让我们承担更多的风险。因为没合同,想按市场情况处理。
【 在 tongjianru 的大作中提到: 】
: 好说好商量呗,这种熟人还硬顶干啥。给对方一个月违约金,但假装自己占便宜了,同时也解释老婆怀孕生孩子,没时间帮忙找房,让对方帮忙找。先礼后兵吧,我觉得正常人+正常房子,不会不体谅你的现状的,也不会担心一个月都租不出去吧(貌似也保不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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