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跟自如(当时还叫LJ)签了一个出租房屋五年的合约,房子本身不需要大装修,地板空调热水器都是原来的,自如只是给配了部分家具。现在离租约还有一年四个月,因为换房准备买房。提前三个月问了一下自如的管家,居然要相当于七个月租金的违约金,明细现在还没给我,大概是包括给租户的一个月违约金,给自如的两个月违约金,其余是装修折旧。简直是抢钱
准备去跟自如当面谈,涉及到几个问题,我是提前三个月告诉自如准备解约的,不存在突然解约的情况,要我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太不合理了。此外装修折旧怎么算?他们根本没什么成本,或者说把当时装修的明细给我看看也行,不可能五年租期折旧三年半后还要两万块钱!原成本有六万?
此外的法律问题是,我跟买家过户后,自如是否有权力阻止过户?买家是否能顺利收房,剩下的事情我跟自如另走法律程序?
本来找自如是想图方便,没想到这么复杂,也算是个教训,给大家一个提醒,千万别租给自如这种LJ,到时候卖房都不好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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