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租给我爱我家相寓一年,8.27到期,相寓和租户签了一年的合同是9.6到期,马上下周要到期,我需要收回装修自住。我给租户打电话,租户说我爱我家当初给他们承诺可以租1年半,要求再住半年。给我爱我家打电话,说租户不配合只能报警强制执行,问一下版上,有无类似情况,配合我爱我家报警执行可行吗?
0905更新:
1、十分感谢版上各位大神的回复,在听了大多数人的意见之后,目前不再和租户任何联系。
2、为什么明知道和租户没有合同关系还进行了联系?初衷还是希望能尽量“和谐”解决此事,(话说这也是国家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租户孩子目前在上高中,我的孩子明年9月要上小学,抓紧收房为了装修自住加晾味道,自如甲醛事件这么热。。。这也是买这个老破小的根本原因,都是父母。。。扯的有些远了。
3、目前发现,想和谐解决就只有我牺牲退让,中介打电话说晚上找租户协商,租户目前要求赔偿违约金,给时间腾房,所以中介皮球又踢回来给我让我给时间,他们都知道我排在第一位的是“时间”。
4、对于一个工科生,最近这几天开始补法律课,民法、合同法、物权法、最高院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诉讼流程及各类合同(含代理合同),再对照我和相寓签订的合同,顿时觉得像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佩服自己神经的大条,相寓的条约在我理解基本上用各种方式把自己在一系列需要他们承担责任的时候都摘拨了个干净。。
5、已做好了打官司的准备。
最后,真如版上很多人说的,只要有交易关系(出租、买卖都是),祈祷碰到靠谱的对家才是王道。
最后的最后,对于最初时写错名字,也请自如谅解(估计人家也没空理会),也寄希望于自如能好些。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 6」
※ 修改:·twoheads0922 于 Sep 5 15:55:22 2018 修改本文·[FROM: 211.1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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