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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Re: 没想到高知社区这么多人没有法律常识
yiran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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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4 10: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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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贴的,说是建委的合同模板:
“ (二)除本合同第九条约定情形外,租赁期内出租人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承租人需提前退租的,应至少提前 日书面通知对方,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出租人应退还承租人已交纳且未发生的租金及费用。
我理解这就是可以提前解约的意思。
【 在 xxspt 的大作中提到: 】
: 明明白白的表述如果一方愿意支付一个月补偿金,提前多少天就可以解约。
--
FROM 114.24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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