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都有公司裁员新闻,哪个不是给赔偿走人。这是职场人应该知道的基本常识。
不管劳动合同和租赁合同是不是相关,前面贴的对公司裁员处理的观点是不是你自己说的,我指出的是你对公司裁员观点的错误认识。
这个错误,不要说职业法律工作者,就算是一个稍微对劳动法有些了解普通的职场人员,也不应该犯。
【 在 xxspt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一说我又要一个个找案例去反驳,太累了。前面也有人贴过案例,我也不想贴了。多说一句,劳动合同与租赁合同等一般民商事合同适用的法律完全是两回事,调整的法律关系也不同,后者适用的是合同法,现在并在民法典里面了,前者适用的是劳动合同法,基本上是两回事。但这里发帖的太多混在一起乱弹一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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