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阅读理解能力都有问题的人,抄再多也没用
五六三条说的是,其他方首先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守约方可以法定解除。而不是自己可以表示不履行义务违约从而法定解除。
房子的使用权对房东而言又不是债务,他有啥权利要求法定解除?
【 在 superant011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是司法考试大纲里面的内容,我抄过来的。
: 你的狭隘理解才是YY
:
: ...................
--来自微微水木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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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abb FROM 223.104.41.*
FROM 223.10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