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判合同继续履行、或者违约方给守约方赔偿,解除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还有一些特殊,因为涉及居住权的问题,居住权大于经济权利,所以损失不一定能成为判决解除合同的理由。要看对居住使用有多大影响。
说白了,租房子不住是自由,让别人没地方住不是自由。你的经济权不能凌驾于别人的居住权之上。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同理是不是租客拿不出证据证明损失大于一个月租金,就得乖乖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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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abb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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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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