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精神还是依存于社会实际的,而不是凌驾在社会之上。离开社会实践,法就是个屁。
在没有重大恶意和重大损失等特殊情况下,赔偿违约金就行了。强制履约对出租人、租房人都不公平。
民法不但保护履约权,也保护解约权,只是鼓励交易促进履约而已。
【 在 xxspt (小葡萄)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一,这个纠纷有没有解约条款,谁都没贴出来,还有人贴出几年前的链家标准合同有解约条款,但后面又有人贴出现在的违约条款又要求协商一致解约。第二,我攻击的是什么说的很清楚,我攻击的是多少高知认为只要按违约金条款赔了违约金就可以解约了,甚至发明出违约解除的法律。这种难道不是不诚信,不应该攻击?轻诺寡信,除非另有约定,赔点违约金就认为有解约权了,这不是不诚信是什么?
: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 版上这个纠纷的合同是有解约条款的,你不是攻击房东不讲诚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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