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申请已经要求了本国优先权,我记得法条规定不能再做优先权基础了,但这么提实际也视为撤回了,好像也说得过去。我们没这么干过,有实际操作允许的案例吗?
【 在 tianbing1212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Mon Nov 14 18:42:55 2022),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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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感觉不用额外做个撤回请求吧
: 第3个申请,同时要求前面2个申请的优先权,就能得到顺带把前2个都撤回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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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hustese 的大作中提到: 】
: : 请问一下,我第一次提交优先权的时候,不需要找单位盖章
: : 为什么我第二次提交优先权,代理人说要撤回第一次提交的优先权,要我找单位盖章,说会比较麻烦,单位不一定给我盖章,我心想盖章麻烦的是我,又不是你。
: : 我感觉代理人就是不想干这件事,找很多事情让我打消这个想法,实际上,提交一下优先权也是付费的,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代理人这么不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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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水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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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20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