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你的理解和例子都很准确。
很多时候你无法预知在无效程序中对手会找到什么样奇奇怪怪的对比文件,甚至对手拿出一个柬埔寨语的对比文件也未可知,因此专利代理人总是倾向于比较保守、信心不太强的方案。
【 在 hustese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我的理解是从权多是对独权没有信心,怕独权失效,然后合并权利要求,从而保住专利,以上面网友的例子说明:
: 如果你主权说一种鼠标,包含按键等,没有从权,那就是说你的权利包含世界上所有的鼠标,太大了,如果有个从权比如说按键弧形,你的权利只包含弧形按键的鼠标,如果再有一个从权,比如带黑色滚轮,你的权利更小了,只包含弧形按键和黑色滚轮的这种鼠标,同样,从权越多,限定越多,权利包含的东西越少。
: 事实上,如果这个世界上的鼠标真的都没有按键,你申请一个专利有按键,没从权,丝毫不需要后面这些按键弧形、黑色滚轮,这些完全可以丢到说明书里去。而且这位网友理解错了,从权说按键弧形,不是你的权利只包含弧形按键的鼠标,是担心独权无效,到时就可以申请合项,让你的专利缩小到按键弧形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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