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关于权利项数
我看国外专利权利项数基本都20项以上,咱国内项数都比较少,一般都是10项以内。
我有一个问题,既然从权是基于独权而成立,其实权利要求项数多寡根本没有意义啊,
比如同样一个案子,a写了20条权利要求,b在a的基础上删掉了10条权利要求,但是说明书一样。
这种真的有什么区别吗?反正侵犯权1就是侵权,侵犯权1和侵犯权1、2、3、4...有什么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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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8.20.30.*
按你这么说写三个独权就够了呗。写从权干嘛?
【 在 hustese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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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国外专利权利项数基本都20项以上,咱国内项数都比较少,一般都是10项以内。
: 我有一个问题,既然从权是基于独权而成立,其实权利要求项数多寡根本没有意义啊,
: 比如同样一个案子,a写了20条权利要求,b在a的基础上删掉了10条权利要求,但是说明书一样。
: 这种真的有什么区别吗?反正侵犯权1就是侵权,侵犯权1和侵犯权1、2、3、4...有什么区别呢?
#发自zSMTH@Honor V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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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2.*
会被无效的,多弄几个从权不是每个从权都会被无效
【 在 hustes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看国外专利权利项数基本都20项以上,咱国内项数都比较少,一般都是10项以内。
: 我有一个问题,既然从权是基于独权而成立,其实权利要求项数多寡根本没有意义啊,
: 比如同样一个案子,a写了20条权利要求,b在a的基础上删掉了10条权利要求,但是说明书一样。
: 这种真的有什么区别吗?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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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小霸王学习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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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8.113.201.*
国内是10相内是个线,超过10项多一项要加一项的钱。我感觉项数越多权利越小的,权利项越多越容易申请下来,你要是只有主权和1个从权,甚至权利只有几个字的主权,这种权利是非常大的,一般申请不下来。
【 在 hustes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看国外专利权利项数基本都20项以上,咱国内项数都比较少,一般都是10项以内。
: 我有一个问题,既然从权是基于独权而成立,其实权利要求项数多寡根本没有意义啊,
: 比如同样一个案子,a写了20条权利要求,b在a的基础上删掉了10条权利要求,但是说明书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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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193.138.*
其实还是对独权没有信心,担心被无效,有信心真的一个就可以了啊
【 在 macromole 的大作中提到: 】
: 按你这么说写三个独权就够了呗。写从权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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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zSMTH@Honor V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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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240.125.*
为什么会根据从权来定义独权呢?可否展开讲讲,谢谢?
【 在 longxing123 的大作中提到: 】
: 国内是10相内是个线,超过10项多一项要加一项的钱。我感觉项数越多权利越小的,权利项越多越容易申请下来,你要是只有主权和1个从权,甚至权利只有几个字的主权,这种权利是非常大的,一般申请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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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240.125.*
我也是自己申请专利的时候看了b站上一个专利申请教学视频上,那个老师讲的,权利要求书字数越多就是限制越多,说的东西就越小,权利越小,比如你申请一个一个鼠标专利,如果你主权说一种鼠标,包含按键等,没有从权,那就是说你的权利包含世界上所有的鼠标,太大了,如果有个从权比如说按键弧形,你的权利只包含弧形按键的鼠标,如果再有一个从权,比如带黑色滚轮,你的权利更小了,只包含弧形按键和黑色滚轮的这种鼠标,同样,从权越多,限定越多,权利包含的东西越少。
你可以去哔哩哔哩上看看专利申请的教学视频,撰写专利文书还是真需要学习一下才能很好的写出来的,我第一次申请的所有的专利都被退回了,我学习了这个教学视频后,基本上都没啥问题了,有的简单专利都是一次性过,没有返回修改。
【 在 hustese 的大作中提到: 】
: 为什么会根据从权来定义独权呢?可否展开讲讲,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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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193.138.*
你的理解是错误的。
在一个权利要求中,限定越多范围越小。
从属权利要求主要是应对专利无效的,专利无效时缩小保护范围的依据只能是从属权利要求,如果没有从属权利要求的话,专利无效时就只能死守独权了。
【 在 longxing123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也是自己申请专利的时候看了b站上一个专利申请教学视频上,那个老师讲的,权利要求书字数越多就是限制越多,说的东西就越小,权利越小,比如你申请一个一个鼠标专利,如果你主权说一种鼠标,包含按键等,没有从权,那就是说你的权利包含世界上所有的鼠标,太大了,如果有个从权比如说按键弧形,你的权利只包含弧形按键的鼠标,如果再有一个从权,比如带黑色滚轮,你的权利更小了,只包含弧形按键和黑色滚轮的这种鼠标,同样,从权越多,限定越多,权利包含的东西越少。
: 你可以去哔哩哔哩上看看专利申请的教学视频,撰写专利文书还是真需要学习一下才能很好的写出来的,我第一次申请的所有的专利都被退回了,我学习了这个教学视频后,基本上都没啥问题了,有的简单专利都是一次性过,没有返回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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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38.196.*
如果是你说的这样,我确实理解错了,这个确实有些复杂,谢谢你的指出!
【 在 lizhg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的理解是错误的。
: 在一个权利要求中,限定越多范围越小。
: 从属权利要求主要是应对专利无效的,专利无效时缩小保护范围的依据只能是从属权利要求,如果没有从属权利要求的话,专利无效时就只能死守独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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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193.138.*
我18年前问了师傅同样的问题
【 在 hustes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看国外专利权利项数基本都20项以上,咱国内项数都比较少,一般都是10项以内。
: 我有一个问题,既然从权是基于独权而成立,其实权利要求项数多寡根本没有意义啊,
: 比如同样一个案子,a写了20条权利要求,b在a的基础上删掉了10条权利要求,但是说明书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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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5.17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