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关于权利项数
地老你好
【 在 LiuJG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18年前问了师傅同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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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hustese 的大作中提到: 】
: ....................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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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160.*
所以我的理解是从权多是对独权没有信心,怕独权失效,然后合并权利要求,从而保住专利,以上面网友的例子说明:
如果你主权说一种鼠标,包含按键等,没有从权,那就是说你的权利包含世界上所有的鼠标,太大了,如果有个从权比如说按键弧形,你的权利只包含弧形按键的鼠标,如果再有一个从权,比如带黑色滚轮,你的权利更小了,只包含弧形按键和黑色滚轮的这种鼠标,同样,从权越多,限定越多,权利包含的东西越少。
事实上,如果这个世界上的鼠标真的都没有按键,你申请一个专利有按键,没从权,丝毫不需要后面这些按键弧形、黑色滚轮,这些完全可以丢到说明书里去。而且这位网友理解错了,从权说按键弧形,不是你的权利只包含弧形按键的鼠标,是担心独权无效,到时就可以申请合项,让你的专利缩小到按键弧形的范围。
【 在 lizhg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的理解是错误的。
: 在一个权利要求中,限定越多范围越小。
: 从属权利要求主要是应对专利无效的,专利无效时缩小保护范围的依据只能是从属权利要求,如果没有从属权利要求的话,专利无效时就只能死守独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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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8.20.30.*
检索很难不漏检,谁知道哪天犄角旮旯出个对比文件呢
不可能有百分百的信心
所以撰写自然要有布局
另外创造性标准本来边界就是有模糊空间的
独权自然要尝试扩展到模糊边界的极限
尽可能威慑或者保护
因此后续从权自然是必不可少的
如果撰写一个100%信心的独权
从高端撰写的角度看属于不合格产品
另外权项多在认定侵权赔偿时也有利
比如你的专利包括好几个发明几种产品
以及方法用途装置组件的产业链式撰写
在认定赔偿数额上有利
而且权限数多了
友商想无效律师费也会天价
提高发起专利挑战的成本
【 在 hustese 的大作中提到: 】
: 其实还是对独权没有信心,担心被无效,有信心真的一个就可以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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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Ulofi FROM 114.254.2.*
FROM 114.254.2.*
哦,谢谢
【 在 Ulofi 的大作中提到: 】
: 检索很难不漏检,谁知道哪天犄角旮旯出个对比文件呢
: 不可能有百分百的信心
: 所以撰写自然要有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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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244.139.*
要认定自己的想法前无古人,这确实很难有信心啊
【 在 hustese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我的理解是从权多是对独权没有信心,怕独权失效,然后合并权利要求,从而保住专利,以上面网友的例子说明:
: 如果你主权说一种鼠标,包含按键等,没有从权,那就是说你的权利包含世界上所有的鼠标,太大了,如果有个从权比如说按键弧形,你的权利只包含弧形按键的鼠标,如果再有一个从权,比如带黑色滚轮,你的权利更小了,只包含弧形按键和黑色滚轮的这种鼠标,同样,从权越多,限定越多,权利包含的东西越少。
: 事实上,如果这个世界上的鼠标真的都没有按键,你申请一个专利有按键,没从权,丝毫不需要后面这些按键弧形、黑色滚轮,这些完全可以丢到说明书里去。而且这位网友理解错了,从权说按键弧形,不是你的权利只包含弧形按键的鼠标,是担心独权无效,到时就可以申请合项,让你的专利缩小到按键弧形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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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9.155.136.*
没错!你的理解和例子都很准确。
很多时候你无法预知在无效程序中对手会找到什么样奇奇怪怪的对比文件,甚至对手拿出一个柬埔寨语的对比文件也未可知,因此专利代理人总是倾向于比较保守、信心不太强的方案。
【 在 hustese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我的理解是从权多是对独权没有信心,怕独权失效,然后合并权利要求,从而保住专利,以上面网友的例子说明:
: 如果你主权说一种鼠标,包含按键等,没有从权,那就是说你的权利包含世界上所有的鼠标,太大了,如果有个从权比如说按键弧形,你的权利只包含弧形按键的鼠标,如果再有一个从权,比如带黑色滚轮,你的权利更小了,只包含弧形按键和黑色滚轮的这种鼠标,同样,从权越多,限定越多,权利包含的东西越少。
: 事实上,如果这个世界上的鼠标真的都没有按键,你申请一个专利有按键,没从权,丝毫不需要后面这些按键弧形、黑色滚轮,这些完全可以丢到说明书里去。而且这位网友理解错了,从权说按键弧形,不是你的权利只包含弧形按键的鼠标,是担心独权无效,到时就可以申请合项,让你的专利缩小到按键弧形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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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202.144.*
个人申请中,10个里有9个半以上是有这个信心的。
【 在 uranus1877 的大作中提到: 】
: 要认定自己的想法前无古人,这确实很难有信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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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40.206.65.*
。。。。。。。
为了更好保护,一般都是从大到小范围布局,不同的发明点还会多几个分支。
国内10项以内多,一是很多人申请人不愿意交附加费,二是编案子权利要求恨不得只写一条,三是审查的原因
很多懂专利的客户,根本不在意权利要求附加费多少。
【 在 hustes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看国外专利权利项数基本都20项以上,咱国内项数都比较少,一般都是10项以内。
: 我有一个问题,既然从权是基于独权而成立,其实权利要求项数多寡根本没有意义啊,
: 比如同样一个案子,a写了20条权利要求,b在a的基础上删掉了10条权利要求,但是说明书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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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66.201.*
还是有在意的
毕竟可以靠主动修改为审查员所不齿
【 在 fixfox 的大作中提到: 】
: 。。。。。。。
: 为了更好保护,一般都是从大到小范围布局,不同的发明点还会多几个分支。
: 国内10项以内多,一是很多人申请人不愿意交附加费,二是编案子权利要求恨不得只写一条,三是审查的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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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Ulofi FROM 114.254.2.*
FROM 114.254.2.*
听说有个机械的案子从十几个权利要求最后改成两千多个 真是生猛
【 在 Ulofi 的大作中提到: 】
: 还是有在意的
: 毕竟可以靠主动修改为审查员所不齿
: 【 在 fixfox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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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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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