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这些说法,是非常典型的,也很常见的一些想法,然而与专利制度的立法初衷和原则是不一致的。
这也是为什么需要代理的存在。事实上对专利制度的误解非常普遍,暂时也没办法。
只能告诉你一点,专利的原则是用公开换保护,鼓励公开技术以促进全社会的技术进步,同时保护发明人权益以保护创新。你要申请专利,默认你接受此原则。否则就不要申请,可以自己保密。
其他用处,都是附加在专利制度之上的衍生价值而已。当然现在对很多人来说,这些衍生的价值比专利本身的价值大得多。
公开的意思,普通人不需要特殊的许可就可以合法获得。你这个审查员可以搜索到,哪怕你撤回了,但快照还有,审查员能搜到,其他普通人也可以搜到,这就足够构成公开。
【 在 yinangel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一样的。
: 为何国家比较强调商业贡献?我认为国家是希望能尽可能把有用的专利转化成商业价值。
: 如果一个专利有商业价值,国家从倾向性来说,还是比较支持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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