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代理的存在是必然的,其实就说明了专利申请有问题”。这个结论真是惊世骇俗啊,堪比某人大代表。
类似于“律师有存在的必然,所以诉讼开庭有问题”。
法律条文都明文公开了,上过学识字的都能上网查,都能懂,还要律师干啥?
【 在 yinangel 的大作中提到: 】
: 用代理,那么公开的就不算公开了?
: 所以,就“需要代理的存在”?如果是这个理由,那确实是。然而,现在不是代理不代理的问题。
: 国家法律也是在不断修改不断进步的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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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uluotuo FROM 124.202.193.*
FROM 124.202.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