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既然收益那么低,我建议就在授权前不要卖了。因为:
1 在授权前卖,就算就签一个有时间期限的软件售卖附带知识产权许可的协议(假设为给客户A的协议A),也要去谈判/写条款, 后面还要和最终下家B解释为啥要给A, B如果以此为理由要压价,那还要谈判,投入过高
2 虽然可以从条款设计上杜绝A超范围超限期使用,但万一A自己组建人马给你抄了一个,后面你要不要维权,万一A用低价向市场倾销,你要不要管
所以,如果不能把这个软件做成云服务(算法仍然在你这里,A只是上传数据获得结果),考虑到综合ROI,可能不折腾更好
【 在 HGL (荆棘) 的大作中提到: 】
: 高屋建瓴,您这么一讲就清楚了。最理想情况是应该这样做。
: 不过现实很难说服我们领导花这个钱。
: 另外,我们研究院目前的分配方案,这个专利最终成功转让,能给我们技术人员的比例可能很低(提高比例的事情提了两年了,一直没获得上级部门的审批),且很可能有一定上限,而这条路其实是要花大量时间去跟律所的人反复沟通的。所以对我们也未必划算。。。
: 【 在 testid999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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