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说,跟公司提离职,等公司真的跟我诉诸法律我再拿来当证据。结果公司不准备跟我起纷争,过几天离职。
本来我也觉得公司侵犯个人隐私权,应该不对。就在微信上咨询了一家法律机构,他们居然说如果这是公司的合理要求,是不违法的。blabla...我就觉得现在当法律工作者门槛这么低了吗?让员工用个人资源给公司办事不算不合理的要求?强制看员工的手机不叫侵犯隐私权?书都不读,也不思考。
不过还是谢谢你的热心回答!事情算是解决了。
【 在 oldfinwang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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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合适。
: 准备起诉公司侵犯你的权利?
: 不爽,或者认为公司不值得你这么做,换工作吧。否则只能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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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Mi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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