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社区手机版
首页
|版面-法学与法律(Law)|
新版wap站已上线
展开
|
楼主
|
同主题展开
|
溯源
|
返回
上一篇
|
下一篇
|
同主题上篇
|
同主题下篇
主题:Re: 劳动诉讼管辖地
hong0806
|
2021-04-25 17:50:48
|
谢谢,因为过了仲裁时效,被驳回让直接走诉讼,现在被告是针对诉讼提起管辖权异议
异议的关键点是否在于参股或控股投资的公司所在地能否视为分支机构所在地?
【 在 nightbreak 的大作中提到: 】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FROM 222.244.77.*
上一篇
|
下一篇
|
同主题上篇
|
同主题下篇
选择讨论区
首页
|
分区
|
热推
BYR-Team
©
2010.
KBS Dev-Team
©
2011
登录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