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跑就跑吧,跑完了报警。
还手就是互殴这种认定基本是正常的。
正当防卫的意思是你没法躲避,而且还要求危害到人身安全(似乎不需要生命安全,但单纯的徒手很难认定危害到人身安全),而且还要求防卫不能过当。
宝马哥的情况下是特例,这好像是第一个造成伤害者死亡而没被认定为防卫过当的。
【 在 JoseM 的大作中提到: 】
: 按照以前多年的惯例,zf提倡报警不鼓励打回去,只要还手就是互殴,正当防卫在这地方是僵尸条款。不还手的风险是被对方打死或者对方打完了跑路。
: 但前几年昆山宝马哥被砍死,风头略有变化,出现生命安全威胁的时候,自己判断一下吧。
: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 Xs 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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