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社区手机版
首页
|版面-法学与法律(Law)|
新版wap站已上线
展开
|
楼主
|
同主题展开
|
溯源
|
返回
上一篇
|
下一篇
|
同主题上篇
主题:Re: “性功能障碍”是否属于能够撤销婚姻的“重大疾病”?(附
mj372925
|
2022-06-06 13:16:13
|
【 在 Elysium888 的大作中提到: 】
:
: 不是自由恋爱后结婚,只是以结婚为目的,经介绍后交往一段时间就结婚的,如果有点持久病症,大概率不会考虑结婚了。比如肝功能不正常,乙肝,法律保护其找工作不能受歧视,为啥结婚不行?重大疾病也太多了吧
法律并没有说乙肝属于这类重大疾病啊
--
FROM 114.254.2.*
上一篇
|
下一篇
|
同主题上篇
选择讨论区
首页
|
分区
|
热推
BYR-Team
©
2010.
KBS Dev-Team
©
2011
登录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