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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hidenfly (hidenfly), 信区: People
标 题: 自由不能损害他人利益,这是基本常识
发信站: 水木社区 (Fri Sep 8 19:59:34 2023), 站内
伤害中国人民民族感情的穿衣自由不存在。
恶意冒犯是不允许的。
比如在已有矛盾的情况下,
明确知道邻居不喜欢黑色,故意把自己家的墙漆成黑色就不行。
如果喜欢口袋罪,用寻衅滋事来处理,自然可以。
既然那么多律师不喜欢口袋罪,天天攻击。专门加个衣着行为损害民族感情罪,是正确的方向。难道不是离开口袋罪远了一些么?
很多人要的不是穿衣自由,而是伤害中国人民感情的自由。
说穿了,那是水军,以及舆论渗透的任务。
眼看要被打击了,就跳出来,保护水军部队。
争取穿衣自由,还是争取伤害中国人民感情的自由,也好区分。
看看这些跳出来的人,平时都什么主张就好了。
是不是平时就是说“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的,一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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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hidenfly FROM 122.9.80.*
FROM 122.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