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的《琵琶行》令人赞叹,但赞叹之余令人怀疑她的猖狂:老公不在,岂敢半夜三更上陌生人的船喝酒弹琴?难道不怕被商人休掉?既使大官邀请量她也不敢。宋人龚明之《中吴纪闻》云:“乐天为郡时,尝携容满、张志等十妓,夜游西湖虎丘寺,尝赋纪游诗。为见当时郡政多暇,而吏议甚宽。使在今日,必以罪闻矣!”白乐天狎妓早已成为千古“美”谈,晚年有了社会地位后更公然乐此不疲,成为一个典型的老风流。白居易也不讳言,尝自诗并注云:“菱角执笙簧,谷儿抹琵琶,红绡信手舞,紫绡随意歌。”“菱、谷、紫、红,皆小臧获名也。”(《白居易集 小庭亦有月》卷二十九)。白居易行状如此,不得不怀疑该琵琶女是乐妓,“嫁作商人妇”被弃空船可能是因为“‘包’作商人妇”,诗人可能是为避嫌故意作这样的模糊处理。所以白公又接着说“同是天涯沦落人”。如果嫁给商人岂能算是“沦落人”?琵琶女显然是个年长色衰被弃优秀音乐家,沦为乐妓,引起诗人同情,并产生“沦落人”同病相怜之感。可见不是正式的“商人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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