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Re: [转载] 归一 风御九秋
这几章都是嘛
【 在 Sapphirn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九百三十六章 物以类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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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遇到了这样的一个谈话对象,吴中元是比较兴奋的,因为大鼻子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双向初级蜕变,何为双向初级蜕变?直白说来就是她向神性和魔性各走了一步,她的出发点并不坏,她只是希望帮助那些女人认清爱情并不可靠,只有金钱才是值得依靠的。但是她用的手段和所导致的后果却是非常极端的,甚至可以用丧心病狂来形容,她多次将未经人事的女孩推进了火坑,为此不惜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在她看来她是强行将受害者带上了正路,避免她们走不必要的弯路,没有浪费青春,做到了物尽其用,这也是她受到重判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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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凭什么认为自己非常了解男人?”吴中元随口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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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见得多,形形种种,各行各业,不同年龄的我全见识过,本质是一样的,没什么区别。”大鼻子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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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见识过多少?”吴中元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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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所谓的见识是指什么?”大鼻子笑的很暧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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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中元笑而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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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嘿。”大鼻子坏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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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说你对男人的看法,”吴中元说道,“别说没一个好东西,太宽泛了,说的具体一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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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问题有点大哦。”大鼻子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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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着急,慢慢想。”吴中元扔了盒烟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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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鼻子接过香烟出言说道,“这个椅子不舒服,我要坐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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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你过去坐吧。”吴中元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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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鼻子起身向沙发走了过去,平底鞋让她走出了高跟鞋的味道,扭腰送胯,很会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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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鼻子坐下之后翘腿点烟,转而闭目沉吟,片刻过后出言说道,“男人全好色,不管多大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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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如果不好色,第一个哭的就是女人,”吴中元随口说道,“好色是所有生物的本性,不分男女,不分雌雄,不分公母,你别跟我说女人不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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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鼻子笑了笑,“男人喜欢装逼吹牛,这一点你认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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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男人的确喜欢吹牛,就像有些女人爱慕虚荣一样。”吴中元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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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哈哈。”大鼻子放肆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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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中元笑道,“还是我来说吧,有些男人会逃避责任,会始乱终弃,会朝三暮四,会薄情寡义,会抠门吝啬,会龌龊猥琐,会虚张声势,会矫情肤浅,会道貌岸然,会假装正经,会自恋自大,会自欺欺人,会软弱无能,会没有分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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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中元说的并不快,足够大鼻子思考比对,听到最后大鼻子的笑容不是那么自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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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想到你还挺有自知之明。”大鼻子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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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清我的话,我说的是有些男人而不是所有男人,”吴中元正色说道,“我不知道你经历过多少男人,但咱们国家有七亿男人,扣除老弱病残,至少还有五亿,就算你见识过五百个,也不过是百万分之一,通过百万分之一的数据你就否定所有男人,这属于彻头彻尾的以点概面,以偏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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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看来我的运气的确不好,遇到的全是垃圾,刮了那么多不同种类的彩票,连个五块钱的小奖都没中过。”大鼻子言语之中透着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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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是运气不好,而是你自己不好,”吴中元平静的说道,“一个人会遇到什么人,并不取决于运气,而是取决于自己是什么人,如果你是鲜花,飞来的就是蜜蜂,如果你是臭肉,围绕在你身边的就是苍蝇,这个道理很浅显,并不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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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你多大了?”大鼻子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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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中元说道,“我知道你想说我阅历不足,纸上谈兵,但是你得记住,学无先后,达者为师,有些人活到七老八十还会在公交车上撒泼骂人,在广场上噪音扰民,在马路上碰瓷讹人,而有些人在幼儿园就已经知道帮助其他小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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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官贵人我不知道见过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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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等大鼻子说完,吴中元就打断了她的话,自桌上拿起一张白纸,自白纸上画了个大大的十字,然后解释道,“横线代表你所在的社会层面,你只能接触到与你同一层次的人。这道竖线代表你所在的道德层面,你所见识到的那些达官贵人,全是与你在同一道德层面的人,他们代表不了上流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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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此处,大鼻子的脸色已经很难看了,吴中元捏着白纸继续说道,“看见没有,这两条线在这张白纸上才占了多大比重,你竟然以这两条线来代表整张白纸,你说你得有多不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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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鼻子笑了,不是她想笑,而是除了笑她不知道自己此时还能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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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打铁要趁热,吴中元并没有就此打住,而是继续说道,“我可不是纸上谈兵,我有切身体会,围绕在我身边的都是重情重义的男人,全是忠贞不渝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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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鼻子回以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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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中元再度说道,“世上最大的错事都是自以为正确的人做出来的,你可能是真的想要帮助那些女人,但是你目光短浅,智慧不足,所谓的帮助实则是在害她们,你不要因为她们暂时没有埋怨你而自认为自己做的正确,她们不埋怨你是因为你将她们拖进了淤泥污水,让她们接触不到光明,如果有朝一日她们遇到了真爱却因为失去了拥有的资格而自惭形秽,她们会恨你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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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道理讲的挺好,我看你能上百家讲坛了。”大鼻子虽然在笑,却已经有些恼羞成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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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请不动我,”吴中元笑道,“最后劝你一句,别有圣母情结,自己格局不够,见识不足就别试图去帮助别人,那不是好心,那是享受虚荣,会害死别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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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格局够,见识足。”大鼻子处于崩溃的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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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我的格局的确够,因为我身边围绕的都是优秀的人。”吴中元毫不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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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我是不是得感谢你给我讲了一通大道理?”大鼻子努力控制着不失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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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用,我不是来帮你的,你可千万别醒悟,不然你以后就无法面对自己了。”吴中元摁下了桌上的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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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奕等人很快进来,大鼻子此时已经汗流浃背,勉力自沙发上站了起来,之前都是她给别人讲道理,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会被人扒的身无寸缕,体无完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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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中元起身走了过去,将她抽过的那盒烟塞到了她的手里,“又侧身又翘腿的,也不能让你白忙活,拿着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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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言一出,方奕和前来带人的狱警忍俊不止,莞尔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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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鼻子的脸色非常难看,几番努力终究未能挤出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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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这个逼良为娼的老鸨子吴中元是异常痛恨的,相较于渣男,这种老女人对懵懂少女的危害更大,她们会站在女性视角,以过来人的身份对好女人进行严重误导,而年轻女人对同性往往疏于防范,更容易受其毒害……?
来自 ELS-AN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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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佩服这个作者啊
【 在 folklaplace (Elven|喜爱被阳光照耀的日子:))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几章都是嘛
: 来自 ELS-AN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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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作者自我感觉不是一般好啊……
【 在 veriloghdl 的大作中提到: 】
: 真佩服这个作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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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订阅情况如何。。。。
【 在 Pontiac (lalalalala)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作者自我感觉不是一般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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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03.86.72.*
水平忽高忽低,情节把控散漫
【 在 Pontiac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作者自我感觉不是一般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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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好为人师。。。
【 在 proteldxp (持续发力) 的大作中提到: 】
: 水平忽高忽低,情节把控散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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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三十八章 人造皮囊
方奕这次是主动请缨过来负责协调工作的,而他之所以主动请缨是因为知道吴中元是近乎于神的强大存在,如果能够得到他的提携和指点,哪怕只有一星半点自己也受用不尽了,但是没想到来了之后连跟吴中元说话的机会都没有,只能自外面提调犯人,如此一来美差就变成苦差事了,对于苦差事,当然是越早结束越好。
最后一个女犯是个失足少女,确切的说应该是个失足妇女,失足的时候应该还是个少女,但现在已经成了妇女了,卷宗上有她的年纪,三十四岁。
此人犯的是盗窃罪,被判了十年,盗窃不属于暴力性犯罪,按理说不应该判的这么重,但是她因为盗窃数额巨大,而且一直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所以才会被重判。
这个女人不管身材还是长相都还过得去,但是她的脸上明显动刀了,而且还不是微整,而是翻天覆地的大整,尤其是下巴,尖的吓人,酷似葫芦娃里的蛇精。
蛇精不知道吴中元是什么人,只当他是审案子的,进来之后迫不及待的询问是不是要对她的案子进行重审。
蛇精之所以这么问也是有原因的,在她看来自己做的事情就算数罪并罚也不应该判的这么重,她始终认为一块表不应该估价八十五万,而且自己也不是偷窃,而是陪对方睡了一觉之后人家送给她的。
为了让谈话能够继续下去,吴中元就没有否认自己是办案人员,先给蛇精强调了一遍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然后让她详细交代自己的罪行。
蛇精是个失足女,与黄有关的事情她基本上都干过,她的讲述采用的是倒述的方式,也就是先说最近发生的,然后逐渐往前回忆。
她栽跟头这件事情是因为在酒吧钓了个凯子,吴中元不明白凯子是什么意思,就追问了一句,蛇精回答凯子就是冤大头。
这个冤大头是个中年人,一看就很有钱,吴中元本人对酒吧没什么偏见,只当那里是喝酒的地方,但是蛇精比他了解内情,给他科普了一下,酒吧就是偶遇约泡的地方。
“没你说的那么夸张吧,也可能有人只是想去喝酒呢。”吴中元半信半疑。
蛇精歪头撇嘴,“酒吧的酒水比外面贵十倍,不是为了泡仔撩妹,谁会去那里,想喝酒家里不能喝吗,酒桌不能喝吗,量贩KTV不能喝吗?”
吴中元从未去过那种地方,也没有发言权,便摆手示意她继续往下说。
在酒吧偶遇之后,二人一番眉来眼去,冤大头请蛇精喝酒,然后就喝多了,再然后就住宾馆去了,在酒精和荷尔蒙的双重作用之下,自然而然就苟合了,事后蛇精见冤大头没有给钱的意思,心里不平衡,感觉他吃白食儿,便撒娇发嗲的要钱,冤大头也是喝多了,随手就将手表摘下来送给了她,然后倒头就睡。
冤大头睡着之后,蛇精穿上衣服走了,整个事情经过就这么简单,结果第二天蛇精就被抓了,是冤大头报的警,说她偷走了自己的手表。
手表和手表不同,冤大头戴的是一块定制的百达翡丽,这是一款比劳力士还贵的手表,冤大头可能只是想拿回自己的手表,但是这块手表太贵了,定价八十多万,直接成了公诉案件。
能戴这种手表的人都不是一般人,冤大头自外面急三火四的想办法撤案,但蛇精可不知道冤大头在外面干什么,只当自己被耍了,抱着同归于尽之心一口咬定冤大头把她给强歼了,于是冤大头也被抓进去了。
两个人都进去了,彼此不能见面串供,谁也没办法自外面活动了,于是就越咬越深,最终全倒霉了,两项罪名全成立。
盗窃罪简单说来就是非法占有别人的财物,冤大头不承认自己把手表送给了蛇精,蛇精说什么都没用,手表就在她的手里,铁证如山。
而强歼罪有两大要素,一是违背妇女意志,二是某些部位有接触,是不是违背妇女意志完全是女人说了算,就算监控里女人把男人拖进了房间,事后女人也可以倒打一耙。就算监控拍到女人把自己扒光了,事后女人也可以说自己在关键时刻反悔了,而对方霸王硬上弓了,一告一个准儿,这事儿还不能按照逻辑来推断,只认事实,女人说自己不愿意,那就是违背妇女意志。
第二个要素就更简单了,只要某些部位碰上了就算,不是说非要干完或是干到一半才算,只要碰上了,哪怕只是在门口敲了敲门,那也是强歼既遂。
吴中元是因为蛇精一直不认罪悔罪才选的她,他原本还以为有什么隐情呢,没想到是这么一出儿屎臭尿騒,这俩家伙也算是霉星高照,都栽在同道中人手里了。
为了争取宽大处理,蛇精开始彻底坦白,酒托,送外卖,仙人跳她都干过,酒托就是在酒吧里引诱冤大头,让他们花钱买酒,而她们则有一定的提成,按照蛇精的说法,男人都喜欢在女人面前装大爷,分明不舍得花钱,却非要硬着头皮摆阔气,一瓶最便宜的红酒也得两三千。
酒托也不一定会放冤大头鸽子,她们都是高手,阅人无数,火眼金睛,哪个冤大头真有钱,哪个冤大头是装的她们一眼就能看出来,真有钱的她们也会跟对方走,如果是没啥钱的,骗他们买几瓶酒她们就找借口溜了。
吴中元不太懂送外卖是什么意思,蛇精一解释才知道是送货上门,确切的说是送人上门,送外卖和仙人跳是同时进行的,所谓仙人跳就是关键时刻一群男的破门而入抓歼敲诈,至于是送外卖还是仙人跳,也由蛇精这种女人临时决定,在不知情的男人眼里蛇精等人都是待宰的羔羊,殊不知他们才是羔羊,蛇精等人全是道行高深的妖精,一个男人胆子大不大,敢不敢反抗,在受到恐吓之后会不会跪地求饶她们一目了然,能宰就宰,不能宰就卖。
像蛇精这种女人都是多次被相关部门打击和处理过的,但是这并不影响她告冤大头强歼,哪怕是在卖霪之前的一瞬间女人反悔了,而男的非要继续,那也算强歼。
听完蛇精讲述,吴中元冷然一笑,很多人认为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声色犬马,骄奢霪逸是一种享受,殊不知诱惑的背后隐藏着巨大的风险,一时头脑发热想要找点儿刺激,被套路勒索还算轻的,被抓进去名声扫地,家破人亡也不是没有可能。
此时天还没亮,吴中元便没有结束谈话,而是随口问了句“你是怎么走上现在这条路的?”
这个问题蛇精用了四十多分钟进行回答,谁也不是一开始就坏的,蛇精也不例外,变坏的过程很复杂,但归结起来却很简单,那就是一点一点变坏的。
说的直白一点就是底限一点一点的丧失,一开始陪酒时让男人摸摸手,后来见同行赚的比自己多,便违心的放开了尺度,让摸摸其他部位,再然后感觉已经这样了,亲一口也没什么大碍了,等到最后连最后的底限也丧失了,一旦丧失了最后的底限,也就满不在乎了。
蛇精的这番话给了吴中元很大启发,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长时间的待在污秽的环境下谁也不可能干净出来。再者,底限都是一点一点丧失的,这一点不止适用风尘女子,也适用于所有人,随意举个例子,喜欢奔驰宝马的人因为买不起而一次次降低标准,最终买了个小电驴,这其实也是在一步步的丧失自己的底限,所有能够降低标准的人都是可能丧失底限的人,宁缺毋滥是极为可贵的品质。
蛇精空有一副人造皮囊,智商却低的吓人,直到最后还将吴中元当做审讯人员,一个劲儿的向他解释那块手表自己真不是偷的,而是冤大头送的。
吴中元不喜欢亏欠别人,哪怕对方不是个好人,转念过后给蛇精出了个主意,让她翻供,争取把冤大头放出来。
蛇精不愿意,只道便宜了冤大头。
“你只有把他放出来,他才可能会捞你出去。”吴中元话到嘴边又憋了回去,一个时刻想着害别人的人,是没必要搭救的。
摁下桌上的按钮,外面来人押走了蛇精。
此时天已经亮了,方奕一夜未眠,打着哈欠走了进来,“真的不再提审了?”
“不提了,收拾一下回去吧。”吴中元说道。
“好不容易把手续办下来,协调好了,就审这么几个有点太亏了,”方奕说道,“要不咱们再审几个吧,只是别把时间安排的这么紧,劳逸结合,一天少审几个。”
“这又不是吃自助餐,多吃几口才划算,”吴中元笑道,“我谈话的这六个人都是比较有代表性的,其他也没什么新意。”
“那咱们回去?”方奕问道。
“跟狱方交代一声,我送你回去。”吴中元说道。
“你不回去?”方奕追问。
吴中元摇了摇头,“我还要往别的地方去,我把你送回去。”
“没事儿,我不急,你想去哪里我陪你。”方奕不想离开吴中元。
吴中元想了想,出言说道,“你去跟他们打个招呼,咱们出去吃饭,吃完饭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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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三十九章 生老病死
方奕去和狱方打招呼,吴中元也离开了被众人抽的乌烟瘴气的房间,去外面透气。
这时候监区里的犯人已经开始出操,一个个剃着光头,眉宇之间透着掩饰不住的颓废和无奈,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失去自由是最可怕的事情,意味着见不到亲人朋友,也意味着外面发生的一切自己无缘参与。
有很多人标榜自己喜欢安静,实则他们只是叶公好龙,只是为赋诗词强说愁,真正喜欢安静的人少之又少,只有足够强大的人才能享受安静,凡夫俗子是耐不住寂寞的,他们喜欢参与,喜欢热闹,喜欢交往,在他们看来这种毫无意义的忙碌就是获得和拥有,一天不出去嘚瑟就好像吃了天大的亏。
狱方原本就对吴中元敬畏有加,唯恐哪里配合不好落下埋怨,一听二人要走,瞬时如释重负,挽留二人吃饭无果之后由狱方派车将二人送往市区。
狱方派的是监狱最好的车,跑的很快也很平稳,吴中元突发奇想,想要挑几辆好车送回去,但这个念头刚刚浮现就被他自己给否定了,不是能力不足,而是古代的路况不行,而且没有加油站。
一个人如果足够强大,哪怕是胡思乱想,在外人看来也是在深沉斟酌,方奕和司机哪里知道吴中元出神发愣是在考虑要不要送辆汽车回去,还当他在思考什么重要的问题。
去到市区是上午十点多,方奕也不急着去机场,而是找了处海鲜市场,让吴中元挑选自己想吃的东西,然后找了家小店,花钱让人家帮忙制作。
吴中元身上有钱,但方奕不让他花钱,非要请他,吴中元无奈,只能由得他。
现在有很多人羡慕公职人员的铁饭碗和朝九晚五并因此仇视他们,实则公职人员的工资并不高,只能保证他们的衣食无忧,而他们付出的代价是永远不可能成为富人,因为上级不允许他们经商,而想要权利双收,那就要面临进去的风险。
一顿饭花了方奕四千多,一千多的饭菜和三千多的酒水,二人喝了一瓶茅台,经常有人说自己喜欢什么牌子的烟和什么牌子的酒,就好这口儿,这其实都是自欺欺人的说法,论口感和品质,茅台中华的确上乘。
吃饭之时方奕猛打感情牌,回忆二人一起自鄱阳湖寻找癞头鼋的情景,又讲述自己和王欣然一起执行过什么任务,吴中元知道方奕这么做是有目的的,却并不反感,因为大部分的善意其实都是有所图求的,不能因为对方有所图求就否定对方的善意。
古代的酒水度数很低,连二十度都没有,突然喝五十多度的,加上没有以灵气压制酒力,吴中元就有些微醺,他随身携带了不少补气丹药,便自其中找出一枚淡蓝色的洞玄灵丹送给了方奕,又随手送了方奕一程,直接将他送回了十八分局。
送走方奕,吴中元开始斟酌去处,他也没往远处去,见不远处有家敬老院便隐身去了那里,他这次回来没什么具体的观察对象,任意一个地方,随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他的观察目标。
他去到敬老院的时候敬老院正在开饭,这是一家普通的敬老院,伙食一般,里面住的都是七八十岁的老人,老头多,老太太少。
氛围和气场这东西是真实存在的,老人多的地方免不得透着一股垂暮之气,老人最大的特点就是慢,吃饭慢,说话慢,走路慢,不管干什么都慢。
吃完饭,老人们开始晒太阳,晒太阳的时候免不得说话聊天,话题主要分为两种,一是谈论子女,虚荣之心人皆有之,老人也不例外,他们会谈论自己的子女有多优秀,有多忙碌,所以才无法亲自照顾他们,只能将他们送进敬老院。
这其实也是一种自欺欺人的心理,看的出来他们并不喜欢敬老院,被送进敬老院的老人都有被抛弃的想法,但他们极力的给子女寻找借口,以此自我安慰。
除了子女,老人们谈论的更多还是过往,也就是回忆过去,年轻的时候做过什么值得炫耀的事情,有哪些别人不敢做的事情自己做了。
吴中元耐性好,自午后一直听到三点多老人们回屋,总结的结果是这些老人其实也没做过什么与众不同的事情,值得回忆并欣慰的事情少之又少,实则在同样的教育,相似的环境之下,大部分人的意识形态和生活轨迹都差不多,很少有人是真正与众不同的,更多的都是自以为与众不同。
吴中元一直等到敬老院吃晚饭才离开,他并没有因为老人们在敬老院心情郁闷而去怪罪那些将父母送进敬老院的人,真正不孝顺的子女也很少,大多都是忙于生计的可怜人,他们没有过多的精力去照顾和陪伴自己的父母,只能将父母送到这里来。
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去趟敬老院,去看看那些垂暮老朽之人,平庸无罪,但甘于平庸,不思进取真的有罪,哪怕只是为了年老之后多些吹牛炫耀的资本,年轻的时候也得鼓起勇气,做几件轰轰烈烈的大事。
这家敬老院之所以人多是因为离医院近,不远处就是一所地级市的大医院,夜幕降临之后吴中元又去了那里。
他没有进病房,而是坐到了楼顶,他现在感官异常敏锐,而且还可以同时聆听多人谈话而思绪不乱,他所在的大楼是肿瘤科的住院楼,这里住的大部分都是恶性肿瘤患者,说白了就是癌症患者。
吴中元身边放着一个果篮和一些干果,果篮和干果都是他自医院里面的超市拿的,这是一家黑心超市,卖的东西比外面贵很多,他偷吃这点儿就算给挨坑的顾客报仇了。
世间万物皆由气息凝聚而成,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气息,由于这里都是恶性肿瘤患者,发出的便是阴郁黑气,吴中元此时就像坐在一个冒着黑烟的大烟囱上。
吴中元是六点多来的,坐到晚上十一点多,十一点多病人和陪床的几乎都睡下了,也听不到什么了。
五个小时,他听到了很多不同的谈话,但大致还是可以归为几类,最多的就是心疼医药费,以农村患者居多,城里人也有,别说没有医保,就算有医保,很多特效药物也是不报销的,一个人生病,真的能够拖垮一个家庭,而且会在很短的时间内拖垮。
这时候信奉平凡可贵的人就抓瞎了,没钱说什么都白搭,没钱人家就不给上药,也不能怪医院狠心,因为医院也要生存,而且站在平等交换的角度,治疗用药也应该给人家医院钱。
偷偷的哭,长吁短叹,打电话借钱,抽闷烟,这些都无济于事,谁都知道工作很累,想要赚钱肯定要多付出心血和汗水,谁不知道隔三差五喝顿小酒儿很舒服,谁不知道下班之后打个游戏很有趣,谁不知道周末钓鱼游玩很惬意,但安逸是要付出代价的,那就是收入的减少,不止书到用时方恨少,钱也一样,父母妻儿需要时自己却拿不出钱,这是一个男人最大的悲哀,也是一个男人最大的失败。
五个小时的聆听,吴中元也听到了很多谎言,他很纳闷儿,都病成这样了,很多病人竟然还选择相信家人的谎言,相信自己没事儿,是被强烈的求生欲冲昏了头脑,还是因为懦弱而不敢面对现实。
该来的总会来,该面对的迟早要面对,不会因为选择不去正视而不发生,所有患者都是有心愿和牵挂的,但是总结之后吴中元发现一个规律,那就是所有的遗憾和心愿其实都是可以在得绝症之前做好的,不是上天没给他们机会,而是他们一直在拖,一直在懈怠,直到生病了才开始着急,这是明显的后知后觉,如果不生病,他们可能到七老八十也还会拖。
也有一些病人是清醒的,能够勇敢的面对现实,自知命不久矣开始安排后事,主要表现是强烈要求出院,不想多花钱,连累自己的家人。
正所谓太上无情,指点乾坤的圣人首先要将自己自人世间的情感中超脱出来,只有超脱才能旁观,只有旁观才得公正,按理说吴中元是不应该出手改动什么的,但是最终他还是出手了,是五楼病房的一个女病人。
这是个五十来岁的女人,家人都陪在身边,家人都在骗她,说她没什么大碍,而女病人却知道自己得的是绝症,但是面对家人善意的欺骗,她并没有戳穿,而是全力配合他们,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而且在随后的交谈之中有意无意的告诉了家人家里有多少积蓄,自己的首饰都放在哪里。
在家人强颜欢笑的时候,她竟然能够配合着笑出声来。
不遇到重大变故,永远不知道谁是勇士谁是懦夫,吴中元很佩服这个女人的心理素质,但他更佩服的是这个女人的高尚,绝大部分人都会将家人视为负面情绪的垃圾箱,一味的倾倒苦水,希望得到更多的关心,这个女人并没有那么做,她将好的情绪都给了家人,巨大的心理压力自己承担了下来。
庄子有语,神人无功,圣人无名,站在这个角度上说吴中元应该悄然出手,悄然退去,不应该惊动任何人,甚至不应该惊动患者本人,但吴中元并没有这么做,而是现出身形,光明正大的走进了女人所在的病房。
女人的作法令他很是感动,他要当着她的家人和同病房其他病人的面表扬并褒奖她,而他也的确这么做了。
不等众人反应过来,吴中元便离开了病房,没有给女人一家人向他道谢的机会,他之所以这么做也并不是为了得到他们的感谢,而是他想要这么做。
离开医院时已经快十一点半了,吴中元再度斟酌去处,想到昨晚大鼻子所说的酒吧,他便有心过去一探究竟,但是转念一想,总往藏污纳垢的地方跑好像有些不妥,但是再一想,貌似也没什么不妥,自己此番回来本来就是为了观察纸醉金迷和灯红酒绿的。
打定主意,便坐上了医院门口的出租车,“去酒吧。”
“哪个酒吧?”司机问道。
“最热闹的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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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四十章 少年心性
吴中元这话一出口,司机立刻知道他不是本地人,像他这种不是本地人还大半夜往酒吧跑的,不绕弯宰他简直是天理不容。
不过司机也没有白带他兜圈子,绕路的同时热情的向他推荐比酒吧更好玩的地方,像这种开夜班的司机,对本地的夜生活是最为了解的,司机给他推荐的是迪吧,也就是蹦迪跳舞的地方。
吴中元此行的目的是俯览人生百态,也没什么具体目标,听司机这么说,便将司机当成了观察对象,追问他为什么迪吧比酒吧好玩。
司机的回答是去酒吧的都是伪小资,年龄一般比较大,而且还有很多酒托儿,去酒吧消费高,还容易竹篮打水。迪吧消费低,去那里的都是年纪小的,相对好骗,定个卡座,摆上几瓶酒就有人主动送上门。
听司机这般说,吴中元便临时改变了主意,不去酒吧了,去迪吧。
国人没有给小费的习惯,普遍认为给小费是在装阔浪费,其实这是很大的误解,谁都不可能白拿别人好处,哪怕他们只是出租车司机或酒店门童。
拿了吴中元一百块钱,出租车司机马上不兜圈子了,立刻抄捷径送吴中元去迪吧,途中还向吴中元解释什么是卡座,去了之后应该点什么酒,以及本地交朋友的大致价格。
据司机所说迪吧最热闹的是十二点以后,吴中元便没有急于赶赴目的地,途中喊停了司机,自路边的大排档请司机吃烧烤。
司机欣然应邀,虽然已经快十二点了,大排档里仍然有很多人,在这里吴中元见到了传说中穿貂儿的剥蒜小妹儿,说来也怪,穿貂儿的基本上跟的都是一脸油腻肥头大耳的大金链子,平心而论,以是否戴大金链子来判断一个人是好是坏有失客观,他也并不讨厌别人戴大金链子,但他讨厌别人咋咋呼呼的吹牛逼,好像说话不带点儿脏字就没有男子汉气概了,一会儿要弄死谁,一会儿又认识哪个科长局长,一会儿又有几个工地几个沙场,一会儿又到了这片儿找他好使,各种不靠谱的吹嘘。
一旁的剥蒜小妹将男人气概错误的理解成了粗俗和粗鲁,对大金链子一脸的崇拜和仰慕,貌似男人就应该这样,要是说话文明了,声音稍微小点了就不爷们了。
实事求是的讲这个剥蒜小妹儿长的还可以,配这个口臭严重的大金链子有些可惜了,但吴中元生出这种想法之后立刻进行了反省,为什么自己会有这种想法?难道这二者不是绝配吗,自己为什么会感觉可惜?
反省过后很快找到了原因,自己感觉可惜是因为自己站在了男人的立场,如果站在俯视的角度,应该感觉这是一种很正常的组合,就像才子配佳人一样,坏人也总得有个伴儿。
虽然讨厌别人狂吹一气,吴中元也并未发难,这是底层人的快乐,没必要剥夺,吹的本质是无中生有,是夸大其词,真正有底气的人是不会吹嘘的。
旁边一桌是一男一女,都是二十五六岁,男的在给女人勾勒美好的未来,虽然自己现在一无所有,但自己不甘于平庸,以后一定要开公司,还要上市,还要做慈善。
起初吴中元还当这个男人只不过是在吹牛,后来才知道他在以此挽回双方即将崩溃的关系,说到最后男人深情的看着女人,煽情倾诉,“你是我今生的唯一,失去了你,就算赢得了世界也毫无意义。”
古有曲高和寡一说,吴中元现在就是这种情况,在他看来这个世界到处充斥了虚假和错误,大金链子和煽情男令他感觉很不舒服,已经处于出言讥讽的边缘了。
就在此时,隔壁一张桌上的传来了吧唧嘴的声音,转头望去,只见是大排档老板请来的一群人,正在直播宣传自己店里的招牌菜,那家伙吃的满嘴流油,为了证明好吃,一个劲儿的吧唧嘴,越吧唧越响。
吧唧嘴就像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棵稻草,令吴中元不想再忍,侧目歪头,“你爹没告诉你吃饭吧唧嘴很令人讨厌吗?”
他说话的声音并不大,却也不小,这话分明是冲着干仗去的,此言一出,吧唧嘴及其同桌的那些人全都愣住了。
见他们没有立刻发难,吴中元又转身看向煽情男,“你咋那么能吹牛逼呢,还失去了人家赢了世界也毫无意义,你就算不失去她,也赢不了世界呀。”
煽情男没敢吭声儿,因为他发现吴中元是在找茬干仗。
都不敢吭声,大金链子敢,“你想找茬打仗是吧?”
“哎呀,这都让你看出来了,”吴中元笑道,“其实我最想揍的是你,你不吹能死啊,想在这个蠢女人面前装蒜回家装去,在外面咋呼什么。”
不等吴中元说完,出租车司机就吓跑了,他是来蹭饭吃的,可不想惹麻烦。
“哎呀我去,”大金链子猛然站起,大手一挥,“弄他。”
几个小弟抄起酒瓶子就冲过来了,吴中元随手变出一根手腕粗细的木棍,接连四棍,棍棍砸头,四个小弟尽数扑倒在地,一个个就跟触电的蛤蟆一样,双腿伸的溜直。
大金链子傻眼了,是真的傻眼了,打仗他见过不少,但直接砸头的却很少见,他们打仗可不是为了要人命,顶多是为了吓唬人,直接砸头可是很容易打死人的。
“还愣着干什么,亲自上啊。”吴中元出言激将。
众目睽睽之下,大金链子不愿露怯,硬着头皮抓起了酒瓶子。
“别拿酒瓶子,这个套路都被用烂了,没新意,真有种你就去厨房拿把刀。”吴中元说道。
“兄弟,你到底想干什么?”大金链子还是露怯了。
“你不配做我兄弟,快去拿刀,别说你害怕了,你老妹儿还在旁边站着呢,你丢不起这人哪。”吴中元冷嘲热讽。
“哎呀我去,”大金链子恼羞成怒,转身向后厨跑去,“老子今天非弄死你不可。”
待大金链子离开,吴中元环视左右,“不碰电话的都是好人,我不打好人。”
虽然吴中元说的委婉,但众人还是明白他想表达什么,纷纷将双手放在了他能看到的地方,他们之所以这么听话倒也不是因为怕挨打,而是吴中元此时在做的是他们想做而不敢做的。
不多时大金链子回来了,手里多了把刀,吴中元要打他无异于降维打击,而且降了好几个维度,但吴中元没有将他打趴下,只是敲断了他拿刀的胳膊。
大金链子杀猪一般的叫喊,嚎的那叫一个难听。
“赶快打电话,你不是有几百号弟兄吗,都叫来,”吴中元笑道,“你女人在一旁看着呢,叫不来几百个兄弟,你丢不起这个人。”
大金链子仍在嚎叫,并不接话。
“你为什么不打电话,难道你没人可叫?”吴中元故作认真,“快点喊人,今天你丢人丢大了,要不找回这个场子,你以后怎么好意思去干死别人,怎么好意思在女人面前装逼?快打电话叫人,我保证不跑。”
大排档的众人见吴中元装模作样的戏弄大金链子,无不感觉有趣,纷纷窃喜偷笑。
“你笑什么?”吴中元转头怒视吧唧嘴,“继续吧唧,吧唧五分钟,少一秒我撕烂你的嘴。”
吧唧嘴不想吧唧嘴,因为众目睽睽之下丢人,但吴中元只向他迈了一步,他就开始吧唧了。
吴中元又转头看向那个煽情男,“接着说你的情话,不把我膈应出一身鸡皮疙瘩,我让你以后说话漏风。”
煽情男愕然瞠目,没有反应。
吴中元又向他走了一步,煽情男直接吓尿了,也吓哭了。
吴中元嫌弃的看了他一眼,转身又看向大金链子,“快打电话喊你的几百个兄弟,不打我就一棍敲死你。”
剥蒜小妹见势不好,挤出虚假笑容,尴尬上前,“别生气,别生气,有话好好说。”
“行,既然女人出面求情了,我就不打他了,你大哥不是抢了好几个工地,霸占了好几个沙场吗,肯定赚了不少钱吧,你们给我十万块钱吧,算是补偿我的精神损失费。”吴中元笑道。
“大哥,我们没那么多钱。”小妹笑的比哭还难看。
“一万,一万也行。”吴中元笑道。
“一万也没有。”小妹语带颤音。
“真没有?”吴中元笑问。
“真没有。”小妹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就在此时,吴中元手腕上的通讯装置响了,吴中元自兜里拿出耳机,接了电话。
电话是高局长打来的,没说别的,就问接下来还有什么事情需要他们配合。
吴中元知道高局长打这个电话的用意,他手腕上的装置很可能有实时监控功能,总部知道他正在做什么,担心他玩得太大会出问题,所以提醒他一下。
结束通话,吴中元自兜里拿出一万块钱扔给了倒在地上的大金链子,“想要得到别人的尊重有很多方法,装坏人是最愚蠢的一种。”
吴中元离开大排档时外面已经聚集了很多围观群众,吴中元旁若无人的穿过人群,出租车已经吓跑了,他便沿着街道步行向西。
虽然做了自己想做的事情,吴中元却并没有非常兴奋,事实恰恰相反,他察觉到了危险,危险不是来自别人,而是来自于他自己,一个拥有了绝对权力和绝对实力的人是非常危险的,很容易肆意妄为,而他此时已经出现这样的苗头了。
静心细想,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跟他的年纪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他的能力的确是冲上去了,但心境还是年轻人的心境,想要做到俯览旁观,彻底超脱抽离还需要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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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四十一章 神恩天威
先前在车上司机曾经说过迪吧拐弯就到,司机跑了,吴中元便步行前往,行走的同时进行深刻反省,倒也不是自己没毛病非要矫情的给自己找点儿毛病,而是先前的所作所为的确值得商榷和推敲。
单就先前的所作所为而言,表面上看是没什么问题的,那几个人的确应该受到批评和惩戒,而且对他们的惩戒会在小范围内将社会风气往好的方面进行引带,但是再往深了想,自己还是不应该出手干预的,原因也很简单,世间的善恶美丑是同时存在的,就像光洁的马路下面一定会有污秽的排水沟,要允许阴暗的存在,它们的存在定然有其存在的原因,身为一个居高俯览,超脱物外的主宰者,没必要对一些不好的现象赶尽杀绝,也没必要对一些素质低下的人进行打击惩罚。
想明白了这个道理,吴中元也没有过多的纠结,打就打了,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以后遇到类似的事情他可能还会出手,不是为了导人向善,也不是为了惩罚罪恶,可能只是为了让自己心情好。
悟性这东西真不是每个人都有的,所谓悟性实则是极度发散的感性思维和异常严谨的理性思维共存的一种思维方式,通过对此事的反思,吴中元得出了两个心得,一是身为主宰者,要对光明和黑暗一视同仁,都将它们视为自己的一部分,不能有厚此薄彼之心,光明和黑暗都是无法彻底铲除的,只能进行微调,保持平衡稳定,如果将光明彻底铲除,黑暗之中会重新生出光明,如果将黑暗连根拔起,光明的一部分也会转化为黑暗。
二是对太上无情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受意识形态和所受教育的影响,自己目前还有以光明自居的狭隘心态,遇到一些自己看不惯的事情还是忍不住出手,这种带有强烈主观成分的情绪是不应该有的,只要有喜怒哀乐,就表示自己还有立场,只要还有立场,格局就不够高。
倒也不是非要将自己搞成四大皆空,什么都不在乎,好像什么都是浮云,而是要保持一颗平常心,对于光明美好的一笑置之,孺子可教。对于黑暗卑劣的也一笑置之,竖子顽劣。哪怕到最后彻底远离世人,也不是因为对人性的失望,而是源于对人性善恶美丑并存的豁达。
不知不觉吴中元来到了迪吧门口,不过他没有急于进去,而是自花坛边上坐了下来,进行更加深远的冥想,自己之前之所以会进行反省,本质是认为自己做的不太好,流于幼稚,有违一个帝王的格局和气度,但这种反省本身也是带有狭隘性的,说白了就是还是在端着,自己是个帝王不假,但自己也是个年轻人,没必要为了超脱而刻意超脱,想干什么完全可以放开手去干,这一点与之前的感悟并不冲突,道理必须得懂,但至于怎么干,可以看心情。
想到此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一个人,济公,疯疯癫癫的济公,济公的疯癫其实也不全是饱含深意,有很多时候他也是随心所欲,那句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也是有道理的,原则问题必须恪守,旁枝末节没必要拘泥,不然就着相了,就不是大乘而是小乘了。
扫地不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这种近乎于苛刻的善举其实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早晚上香诵经敬神的确心诚,但是也没必要因为忙着去做别的事情偶尔忘了上香而愧疚自责,随便举个例子,东哥喝多了犯了点作风错误,但这并不能否定他一直在做善事对社会有着很大的贡献。行善之人没必要对自己太过苛刻,世人对他人也不应该有道德上的洁癖,只要所做的大部分是好事,就可以说这个人是个好人。
也正是因为世人有道德上的洁癖,所以才会将很多一直为善偶然犯错的人推进无底深渊,不分青红皂白一棍子砸死,各种口诛笔伐,各种狂喷乱吠。以至于当事者本人万念俱灰,失去了继续行善的信心,弃明投暗,再难回头。
就在吴中元静心思虑之际,迪吧里摇摇晃晃的出来一个年轻的女人,此人年纪不大,二十出头,大冷天还穿着短裙,染着黄毛儿,涂着绿指甲,此人明显喝多了,出来之后冲着花坛就来了,弯腰弓背,一通乱吐。
吴中元见状急忙起身避开,那黄毛儿吐完了,一屁股坐在花坛边上,起初还能勉强坐住,后来彻底迷糊了,身子一歪,倒在了花坛旁边。
就在吴中元一脸嫌弃,掩鼻远避之时,不远处走过来两个男人,年纪不算大,但也不算小了,二十五六岁,走路故意左右摇摆,活像两只鸭子,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这两个人此前一直待在迪吧外面,跟这个醉酒的女人明显不是一伙儿的,二人上来之后假装关心与那醉酒女人说话,见女人醉的人事不省,便将她抬了起来,塞进了不远处一辆破轿车里。
吴中元一直在近处旁观,但他并未出面制止,原因很简单,他不认为这个女人值得救护,酒是自己喝下去的,喝多了之后可能会出现什么结果她自己应该很清楚。
沉吟过后,吴中元跟上了那辆破轿车,破轿车左拐右拐,开到了一家旅店的停车场,这是个比较低档的旅店,二人貌似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情了,熟练的将那个女人抬进了二楼的一处房间。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既在吴中元意料之中,又在吴中元意料之外,他知道等待这个女人的会是什么,却没想到这二人会对这个女人做出各种他想象不到的卑劣丑恶之举,不但用相机拍下了大量的照片,还在事后打电话喊来了其他人,前前后后喊来五六个。
吴中元原本是想去迪吧的,但突然发生的这件事情让他改变了主意,整个下半夜他都没有离开旅店,这个女人是彻底喝断片了,而进入房间的那些人压根儿也没把她当人看。
恶行持续了四五个小时,吴中元没有出面制止,只是面无表情的冷眼旁观,正所谓天作孽尤可为,自作孽不可活,当这个女人端起酒杯毫无节制的把自己灌醉的那一刻,她就应该前瞻到自己可能会遭遇什么,不要指望别人为自己的错误承担后果,自己酿的苦酒只能自己喝,任何形式的放肆和放纵,都要付出代价。
天亮之后,两个男人想走,这时候吴中元出手了,以他此时的修为,想让二人晕多久,二人就得晕多久。
女人是上午八点多醒的,醒来之后很快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哭的那叫一个伤心。
吴中元做了一件很冷血的事情,唤醒那两个男人,让他们打开相机,将昨晚拍下来的照片给那女人看。
女人不看,乱叫乱喊,吴中元以灵气隔绝了声音,待那女人冷静之后平静的说道,“你如果不看,我就让他们拿走相机。”
女子几乎崩溃了,用了很长时间才平静下来,但看了几张又崩溃了,继续哭,继续嚎。
期间吴中元几次想要停止这种近乎残忍的行为,但最终他还是忍住了,必须让她刻骨铭心,撕心裂肺,不然不长记性。
中午时分,吴中元毁掉了那部相机,问女人要不要报警,对方犹豫良久,不报。
吴中元将这两个男人送到了西北荒漠,能不能活着出来看他们自己的造化。
女子并不领情,将吴中元视为神经病,疯子,而吴中元也并不指望对方领情,他昨晚不出手是为了让女人为自己的错误承担后果,而今天不让二人带走相机,是给她留下重新做人的机会,这种看似自相矛盾的作法一般人难以理解,但是这符合神恩如海,神威如狱的天道,不要以为天道都是温情的,它还有冷酷的一面。
吴中元离开旅店之后自街上闲逛,发现一家高档烟酒店,便隐身进入,拿了些高档烟酒,瞬移回到自己出现的位置,将烟酒送回了古代。
刚想走,突然发现右侧水沟边上有块青石,这块青石很是方正,他感觉眼熟,便走过去仔细打量,发现上面刻着两个古字,写的是安然二字。
毫无疑问,这块青石是吴荻或是老瞎子送来的,他此前曾经送了些水果回去,吴荻等人猜到他可能会再来此处,便用这种方法与他进行联系。
这块石板原本应该是出现在地中央的,是春耕施肥时被地主扔到水沟边上的,吴中元想了想,自石板背面刻下顺利二字,转而将石板送了回去。
确定古代一切安好,吴中元心境更平,瞬移回到原处,找了家饭店吃午饭。
他之前拿走的烟酒留下了一瓶茅台,点了两个菜,自斟自饮。
隔壁一桌是一群同学在聚会,男男女女加在一起有十几个人,一个大桌子坐的满满的,有女人在场,大部分的男人都会炫耀展示,不过他们好像也没什么值得炫耀的,只能炫耀酒量,大口大口的往肚子里灌廉价的啤酒,以此凸显自己的男子汉气概。
任何事情都不能一概而论,但实事求是的说大部分的同学聚会都是灰黄色的,在同学情义的外衣遮掩下往往会发生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当然也有例外,不过少之又少。
席间有人电话响了,是其中一个女同学的老公打来的,其性质类似于查岗,说白了就是不放心。
那个女同学对老公的查岗很是不悦,走出饭店自路旁跟老公吵架。
吴中元没有刻意去听双方都说了什么,正确的路只有一条,正确的方向只有一个,而错误和歧途却有千万种,以各种形式的聚会为例,只要里面有同龄异性,是否参加就应该征求自己配偶的意见,对方同意才能去,对方不让去那就不能去,这无关乎怕或爱,而是身为配偶,人家有这个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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