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数学的角度来看,诊费只是医院收入的一小部分,检查费、住院费、手术费、药费等等。
以一个部分(诊费)中的一部分(特需诊费)占总收入盘子不得超过10%,这其实已经很大程度上已经是放水了。
更何况,执行情况也是暗箱。规定是规定,实际是实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 在 SankHeart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谓“人为制造紧缺”只是你个人的臆想
: 卫健委有明确规定,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收入不得超过医院总医疗收入的10%
: 而因为特需诊疗费、检查费都远高于普通门诊,所以特需患者人数通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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