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误解是出于交流的礼貌,这里毕竟是你们的地盘,不方便说话不客气。
我说的很清楚了,你愿不愿理解,这个对双方也没影响。
你们继续做你们的公益,赚自己的钱,我又不靠这个吃饭。我的出发点就是不糊弄自己,而且我也没有要糊弄的、要表现得专业的对象。
至于没有交流的基础,我猜这么说能增长自信和专业。抱歉,自己水平不够,没看出来。
我在这里的发言都努力把基本的机制说清楚,因为自己不是专业的,没有那个名头,也没法表现得很专业的勇气,但都是我融合了无数心理学,神经,博弈,谈判,销售等等的书才说的。
【 在 psycholo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觉得没有区别,因为你的理解跟其他看这句话的人的理解不一样。截图的书上案例也很针对性地阐明了什么叫对于体验的姿态,你的理解不是按书上来的吧
: 姿态有正向也有负向的,是主观的东西是主体的状态。它不是目的,它是手段。它对应的是“自我暗示的习惯”,有正向暗示也有负向暗示,也是主体的状态
: 情绪的困境是客体、是对象
: ...................
--
FROM 222.12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