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你和我等粉红的分歧,不在于你说的这些理论对错,而在于出发点。国力、军力的作用远大于法理的作用,尤其是二战之前的国际环境下更是如此,这个相信你也不会否认。我的出发点是全面评价满清,而你总是揪着它那点残留的“作用”。只能说,有那么点用吧,但全面的来看,这一丁点作用也不能说是满清的功劳,只能当我们抢来的一点战利品。
前面我说了,法理生效的基础就是国家实力的平衡,甚至你有没有资格当个法理主体都得有实力作为前提。幸赖中国有汉唐宋明几千年文明积累和体量基本盘,就是满清祸害200多年再被洋人入侵,也不至于是个殖民地;非洲东南亚的殖民地国家就找不到什么法理,国界都是白皮给用直尺画的;更惨的美洲澳洲土著,连“人理”都没有。这背后依然是民族、国家的实力决定的啊。
近代以来赤裸裸的丛林,一直到一战、二战,列强打残,中苏崛起,殖民地独立,核弹爆炸,逐渐的各方势力达到平衡,这时候法理的作用才凸显出来。但我依然要说,法理作用决不可高估,任何时候都得警惕,当前这种和平、平衡只不过是幻像罢了。随着核扩散,礼崩乐坏是早晚的事,到时候还得是从林。
【 在 Zsup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当然有大用了。当然承认法理了。没有法理的话,那个字根本就不是那么签了。大清继承的法统是一切的基础,正因为白纸黑字,无可争辩,当然就不在这上做文章了。后人要做手脚,只能在有争议点的地方去撕逼,好比善战之将无赫赫威名,又好比第5个馒头才吃饱。恢复国家统一这份试卷,法理的基本盘上来就先给了你50分保底,即使是民国这种差学生,选择题都选c也能蒙对几道,那就混及格了,保住了国家名义上的统一;后面换上毛主席带着共党,再多答对几道题就是优良,实现了国家的真正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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