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弱势的一方,以获胜为最高行为准则,同盟会的行为逻辑是最有效的,在那个时代通过暗杀来制造恐怖,瓦解统治集团确实是最行之有效的手段,对于推翻满清,此策略发挥了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以结果论而言,就是最好的,就是可以大大方方承认的。
就像南朝鲜玩体育喜欢玩赖并且民众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一样,作为一个夹缝中小国的国民性,本来就应当以获取最大利益为优先考虑,如果一味学习大国国民性行大道,走正路,或许是取得不了今天的成绩的。
【 在 bhima 的大作中提到: 】
: 尊兄是没有考虑当时的背景下的结论,在海外活动建立的同盟会没有耐心也没有时间长时间准备,除了拉拢会党和军队高层立刻树旗外,个人行刺很容易成为一个选择方向,特别是在屡次发动起义失败后这种倾向就越来越严重了,尤其是孙中山离开同盟会后的那段时间对同盟会控制不够,这种风潮就更加盛行了。在保皇党攻击革命不适合当时中国的情况下,这种行动本身也是对那些人的回击。像汪精卫的行刺就是受到这个影响,本来他也是反对行刺这种方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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