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你的几个帖子,我觉得都没问题。
建国前,tg的革命方式是武装夺取政权,这个是D领导的,不是苏维埃领导的。
建国后,tg的革命方式是带领全国人民建设国家,包括国家的法治,但是国家的法治是国家领导的,不是D直接领导的。
tg有自己的纪律,有自己的纪律执行,但这个执行不能超越国家法律体系。所以要借助国家法律体系来完成部分功能或者提供部分结果。
至于你说的保障,我觉得没什么所谓的保障,保障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保障就是保持先进性。没有流程性的保障,没有意义。
【 在 hidenfly 的大作中提到: 】
: 地方各级党委书记和同级政府的首长是各级贯彻执行层面的分工,而不是决策层面的分工。决策上是没有分工的,共产党实行的是集体领导,凡一切重大事物必须经过集体研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还有很多,这只是其一)决策重大问题。决策后,属于党委管的组织、人事、宣传、
: 法,纪律等事物由相关常委独立负责,属于行政事物的工作由政府首长组织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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