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不对的。
先想想新中国的来源。
国家,人民,政府,法律,并不是一致的。
党和军队,就是不服从旧中国的政府和法律,武力干政,建立了新中国。
或者说,党和军队服务的是国家和人民,不是政府和法律。
如果政府和法律,不符合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就推翻之,建立新的符合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政府。
不但不是“不干政”,而是要坚决“干政”。
当然,广义的,党你说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也包含如果政府和法律不符合人民利益,党就带领人民军队推翻之。
这是革命的基石理论。革命合法性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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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以前我也和你一样。
以为,左边是人民军队,中间是中立法律和民选政府,右边是为人民服务政党搞辅助,基座
再以公有制为基础。就能实现一个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实际不是这样。
我们都是唯物主义者,物质决定意识总是知道的。
只要是中立法律和民选政府,最后一定是倾向于物质力量强大的一方。
无论是物质支持,还是舆论控制。
以目前私有资本控制80%就业,以及扩大趋势。
那么一个中立法律+民选政府,最后一定是变成有钱人控制的政府和法律。
(说的是人民政党只打辅助,没有干涉的法律地位,于是依法不干涉)
所以随着法治的增强,政党就会被越来越从权力中心边缘化。
最后被资本废除。(我说的是纯按法律进程)
所以不是你是不是为人民服务的问题,是让不让你为人民服务的问题(和有钱人对着干)
要想维护人民当家做主的体制,又想坚持法治化。
那就必须法律化,制度化党的干涉权。
用以修正法律和政府,偏离人民当家做主的情况。
而现在,没有反革命罪,这个权力在法律上是没有的。
是能“非法”的实施。但是现在又非常强调程序和法治。
实际上,连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也没有法制化,只是口号化。
军队不听党的领导,好像刑法上也没什么后果。
作为最后底牌的军队,
原意是反正最后都是凭实力说话,法治都是浮的。
那也得先确保军队的人民军队性质,
即军队为人民服务。所以政府和法律反人民,军队能站出来推翻。
现在也是削弱的不行了。
1.是割裂军队和人民的关系,天天大喊军队是专业的,不该服务人民,不该抢险救灾。想把
军队变成纯的政府的暴力工具。而不是人民的力量。
2.是天天鼓吹军队GJ化,政府化。而不是人民的力量。
3.是天天鼓吹军队不干政,再次断掉军队和人民的关系。也就是打掉底牌。
总之,军队,党,公有制,三位一体,拱卫的人民政府。
如果不赋予党对于行政权力控制的法律化地位,
最终结果,一定是苏联那样,全部被瓦解掉。
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负责制,一定要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
比如现在党委领导下的省长负责制,似乎在组织法里还没有。只是党“私下”规定。
比如校长不听校党委决定,什么法律强制程序处理。
省长不听省委决定,什么法律强制程序处理。
如果当年有这个,至少程序上俄共搞个决议,就能废掉叶利钦了。
【 在 Adaye 的大作中提到: 】
: 上述你的几个帖子,我觉得都没问题。
: 建国前,tg的革命方式是武装夺取政权,这个是D领导的,不是苏维埃领导的。
: 建国后,tg的革命方式是带领全国人民建设国家,包括国家的法治,但是国家的法治是国家领导的,不是D直接领导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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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hidenfly FROM 122.9.80.*
FROM 122.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