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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Re: 山西大同案普及了两条实际执行的规则
zai3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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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4 13: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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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第二条不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么?还是我太迂腐落后了?文明社会存在不同意能硬上的条件?
【 在 rudychang 的大作中提到: 】
: 1\. QJ案的执行规则就是“疑罪从有”、重口供大于实物证据。
: 2\. 结婚不等于性同意,因女性过错而离婚并不会导致少分夫妻共同财产,也即婚姻!=性同意
:
: 所以,明智的人都知道该如何做出决定和选择。
: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天顶星发动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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