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最开始交流,最开始回帖,就在说业主有的需求我们都尽量满足。
说实话,同事送的那个凳子都比半天误工费多……真考虑舆论压力,业主第一次威胁发帖的时候我们直接给钱,业主发帖之后,赶紧赔钱让删帖不就行了,这事儿根本就闹不到网上来。
【 在 abbc 的大作中提到: 】
: 问题在于“送错货,重新送一次,需要耽误业主半天时间,我们按照半天误工费赔。”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条是在本帖110楼才第一次提出来的,可以理解为商家迫于舆论压力才提出来的。
: 之前你们反复说的都是前一条,逾期按居然之家陪,在楼主不同意换货的前提下,也就等于不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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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quareman FROM 61.148.60.*
FROM 61.14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