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买房后暂时还不准备搬过去住,就想着租一年正好缓解一下房贷压力。于是,就直接找了买房时联系的LJ帮着往外租。房子在去年7月租了出去,是一个约莫30的年轻人,说是带着父母小孩住。年轻人说是在北京做电子生意,还是我和LG老乡。最终谈妥押一付六,等于一次性交了七个月的房租。
今年一月初,年轻人的弟弟突然打电话说不能续租了,原因是在北京生意做不下去了,他们一家准备回老家了,想要过了春节二月中上旬退租(到二月份正好是七个月)。他们言辞恳切,我们也觉得在外面挺不容易的,又是老乡,就二话没说答应了。另外想还有半年也不好租了,干脆直接装修得了,我们也不算损失,也没必要跟人家计较押金啊违约金之类的。当时也不懂像我们这种当初是通过LJ签合同的是否还要经过中介,觉着反正我们不准备追究违约金了就我们双方自己解决好了(合同上写明不管哪方中间违约是要付一个月违约金的)。
到了2月退租的时候,租户又突然联系我们说新租的房子还没找好,能不能多给他们两天。!当初退租时不是说要回老家才不租的吗,现在怎么又成要重新找房子了?!听了心里自然不爽,但也没说什么,还是觉得老乡就算了,就答应了。没想到过了两天,又打电话说,那边一时腾不了房,要再多住十天。当时我心里就更不爽了,你们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拖是觉得我们很好说话是吗,想多住还完全不提多住的租金是觉得我们是亲戚还是怎样?更何况因为之前说的认为他们铁定2月退租我们都开始联系装修队了,准备等他们一搬就量房的。现在这样我认为不能再一味做好人了,就说看你们自己的安排吧,后面多出的天数就按月租金折合到每天的金额计总数吧。然后,晚上又接到他们电话,说明天晚上之前腾房。到这儿才发现这家人的嘴里真不知有几句实话。
第二天晚上退房时,我们要结算这期间的水电煤气费。电费很好记,看电表就成。水费燃气费需要知道上月抄表底数,他们说他们都是交到上个月,但是单据全没留,这样只能等到第二天水和燃气公司上班再打电话问上月底数。为了避免扯皮,我们把当晚的水表、燃气表读数都让租户当场确认,并拍了照,他们也没有异议。第二天查询之后,水电燃气他们共计需给我们470元(其中忘记是水费还是燃气费他们只是交到了去年底,也就是13年12月)。打电话给之前联系我们要退租的那个弟弟,收房时也是他在场,他没有异议,我们约好把钱打到我们的账号。几天之后,全没动静,我们又打电话给那个弟弟。这次他说他们开始租房时也没对水电煤气计较的很清楚,这些钱应该给打他们个折。
听了我就火大啊,当初LJ负责签合同,哪个项目不是算的清清爽爽交房给他们的?现在不想给这几百块钱给我来这个理由。就直接告诉他当初开始租的时候不存在任何欠费把房子给他们的,你们提前退租我们什么都不说了,最起码把这些费用结清,这个是没得商量了。如果对之前交房的状态有异议,那我们就拿出合同全按合同来。最终他们同意结清这笔费用,但是不同意打卡,一定要当面交易。
果不其然,为了当面交易,约了好几次终于成功了,是原来租房那个年轻的父亲来的。见面果然又给我们砍价,我们依然是按照当初电话的那套跟他说的。我们觉得再也不能不讲原则了,几百块钱比起房租根本不算啥,就觉得这件事他们做的太不地道了,一定要坚持到底!租户父亲砍价没成功,使出最后一招,“我没带那么多钱,只有400元,你们看怎么办?……要不……我现在回去给你们拿……”到这儿,我算看清了,这家人是真的没打算结清这笔钱,怎么说面前这大叔也5、6十岁了,我也实在不好为了70块钱真让他再跑一趟。就说,那剩下的70一会儿我给你发卡号你打卡里吧,他同意了,还问了我半天哪个行方便。但直觉告诉我这70块钱是不会有了。
现在距离我们上次见面5天过去了,也没有什么70元入账。意料之中。所谓损失实在不值一提,写下只是想吐槽一下,为了几百元欠费折腾这么久特别不值当,也希望其他童鞋再碰到像我们类似的情况时长点心,租房,不管对方是你认为多么靠得住的人,该留的押金还是要留。我们不会占别人便宜,但不代表别人也能如此对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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