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根据民法典第406条,以后二手房买卖不用赎楼了?
《民法典》第406条规定:
抵押不动产可直接转让,无需先行注销该不动产上的抵押权,也不以抵押权人的同意为前提(有约定除外),抵押财产过户,不影响抵押权。
这法律是明年执行。现在定稿了吗?
请大神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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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illzt FROM 183.14.134.*
FROM 183.14.134.*
很久之前的转按揭就是这么弄的,后来停了。
【 在 billzt 的大作中提到: 】
: 《民法典》第406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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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不动产可直接转让,无需先行注销该不动产上的抵押权,也不以抵押权人的同意为前提(有约定除外),抵押财产过户,不影响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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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1.51.209.*
那现在转按揭就是合法的,法无禁止即可为
【 在 KAKAY (kaka) 的大作中提到: 】
: 很久之前的转按揭就是这么弄的,后来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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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14.134.*
但是银行肯定不会同意,买家也不会买这样的房子
【 在 billzt 的大作中提到: 】
: 《民法典》第406条规定:
: 抵押不动产可直接转让,无需先行注销该不动产上的抵押权,也不以抵押权人的同意为前提(有约定除外),抵押财产过户,不影响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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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6.0.*
疯了吧,银行敢违反民法典?
银行是抵押权人,这一条写的清清楚楚:无需抵押权人同意。
【 在 drifer (ok) 的大作中提到: 】
: 但是银行肯定不会同意,买家也不会买这样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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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14.134.*
下边还有: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你告诉银行要转让了,银行会不会要求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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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8.244.250.*
我的意思是银行会在合同中做出相反约定,不还钱不能卖
【 在 billzt 的大作中提到: 】
: 疯了吧,银行敢违反民法典?
: 银行是抵押权人,这一条写的清清楚楚:无需抵押权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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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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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6.0.*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
银行需要怎么怎么个损害法,不是它大喊:损害我了!就能损害的
现在的情况经常是:贷款只欠银行100w了,而房子市值经评估有1000w,这个银行没法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
【 在 xxjcom (白杨树) 的大作中提到: 】
: 下边还有: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你告诉银行要转让了,银行会不会要求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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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14.134.*
以前的合同有这一条吗
【 在 drifer (ok)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的意思是银行会在合同中做出相反约定,不还钱不能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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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14.134.*
应该所有的银行标准合同都会有这一条,除非脑子进水了的。
【 在 billzt 的大作中提到: 】
: 以前的合同有这一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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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