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买了一个自如租期内的房子把我给恶心了(最终结局)
其实,实际过程就是这样的,绝大部分都是中介姑娘拽着买卖双方去解决。
被整的太恶心了,发个帖子供大家参考一下,以后租房签合同的时候规避这种恶心事,特别是长期合同。
版友还让我觉得租客办的这事合情合理,让我知进退,惊掉我下巴,仅此而已。
【 在 gwssi1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着啥急呀,绿中介的合同里都是承诺了批贷周期、放款周期的。事情甩给他们解决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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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201.51.*
一个想买一个想卖,跟人家租客没关系啊,直接给违约金让租客解约不就行了,也就不存在租客阻挠流程了
【 在 yfbtbu 的大作中提到: 】
: 告诉你我为什么要涉入这件事吧,房东老太太虽然也泼但被租客骂到狗血喷头下楼都需要中介搀扶的地步。一个想卖,一个想买,中介撮合顺利,三方就卡在这个租客身上,连原贷款银行的客户经理都直接建议,但凡有银行能过,建议换银行吧。这狗血过程中但凡有一方不理智,早就踹门换锁了,最终还是给了租客本该有的尊严。然后,有人说,你不理智,心胸小,太拿自己当回事,觉得自己有房出租就高人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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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所谓的站着说别人闲话不腰疼的典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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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 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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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2.248.*
“凤毛麟角”不代表人家是不正确的。凤毛麟角,也不等于你们中介,买家,卖家的三角关系在这个事情中,是必然联系的。我再次强调,租客只是和自如签订租赁关系。你们要找的,应该是自如。租客,找的也是自如。你还没明白? 你为什么要强加你的意志,在租客身上?
站在公允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租客只要没有违反合同中的约定,当然一切行为都可以接受。如果违法了合同中的规定,出租方可以按照合同来进行赔偿,这点和业主,和买家,没有任何关系吧?
竟然能假设这类“凤毛麟角”的租客有理智,有尊严,还要他去立案,去诉讼,去举证,是不是接下去假想这租客跟您一样不光懂情理,还能知进退,还能顺便引用个刑法条文啊。我猜阁下连警都没报过吧,从刑法中摘录个词语,就当自己是法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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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只能说,你这段话在耍无赖。“凤毛麟角”的租客,怎么就不能理智,尊严了?怎么就不能去立案,去举证了。这是我国宪法赋予人们的基本保障,你殊不知我国是法治社会? 我摘录了刑法的句子,你都觉得可以不妥?难道连法律说的不对,只能你说的对?
【 在 yfbtbu 的大作中提到: 】
: 至少证明,这种租客全北京“凤毛麟角”,然后有人说这极小撮人是占据着情理高地的。
: 你口中理智的人,是不光没有踹门的实际动作,还要觉得租客一系列行为都可接受,连狗血都不能说且“知进退”的圣人,请问租客是么,请问这是阁下对自己的道德要求么?
: 竟然能假设这类“凤毛麟角”的租客有理智,有尊严,还要他去立案,去诉讼,去举证,是不是接下去假想这租客跟您一样不光懂情理,还能知进退,还能顺便引用个刑法条文啊。我猜阁下连警都没报过吧,从刑法中摘录个词语,就当自己是法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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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cynosureooo FROM 67.177.140.*
FROM 67.177.140.*
【 在 kakal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不是当时没写这个嘛,我想退一个月租金让他走人,他不肯,非要到期,而且还是到他所谓的两年的期限
你违约还需要他同意?
违约金给他,让他马上走,现在就走。
看看谁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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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3.91.176.*
【 在 freynew123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房子的都是大爷吗
: 我不让拍照不可以吗,不是让你们起诉了吗
: 你们家卧室给我拍几张看看
房主违约,赔偿租户违约金,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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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3.91.176.*
好的,我姑且认为你说的对,她是一个有尊严,有理智的且随口喷生殖器的“凤毛麟角”的租客。
至于法律关系上,注意审题,我在原贴中已经说了,ZR提供了合同,其中有配合义务,而且ZR也已经跟租客书面和口头都通知了,然并卵!问题关键就是,ZR忽悠了老太太签了长期合同,合同里有配合的约定(有ZR的合同条款解释回复),我再说一遍,没约定违反本约定有惩罚措施,ZR方早就规避了这些责任问题,那责任到底是谁的呢?!大家一开始都明白找的是自如,我又要再说一遍,如果所有的事情能在合同约定,其实解决问题很简单,可合同约定不了所有情况。
我也不妨再告诉你,原房东有新购合同,我也有购房合同,这些合同可是有明确违约责任的,这就是为什么,所有人都坚决下场和这个租客干的原因,这个坚决的意志可不是动嘴说说的,在这种情况下,租客应该庆幸通过换银行达到了兜底的效果,你口中的无任何关系说明了你的无知
这也是我发帖的一个初衷,不光吐槽,也是提醒版友租给ZR的时候,不要被范式合同欺骗,要加入这样的附加条款防患未然,要不然,可能就会遇到LZ这样的问题,还被人扣上有房出租就高人一等的帽子并被教育道“要有心胸,知进退”
【 在 cynosureooo 的大作中提到: 】
: “凤毛麟角”不代表人家是不正确的。凤毛麟角,也不等于你们中介,买家,卖家的三角关系在这个事情中,是必然联系的。我再次强调,租客只是和自如签订租赁关系。你们要找的,应该是自如。租客,找的也是自如。你还没明白? 你为什么要强加你的意志,在租客身上?
: 站在公允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租客只要没有违反合同中的约定,当然一切行为都可以接受。如果违法了合同中的规定,出租方可以按照合同来进行赔偿,这点和业主,和买家,没有任何关系吧?
: 竟然能假设这类“凤毛麟角”的租客有理智,有尊严,还要他去立案,去诉讼,去举证,是不是接下去假想这租客跟您一样不光懂情理,还能知进退,还能顺便引用个刑法条文啊。我猜阁下连警都没报过吧,从刑法中摘录个词语,就当自己是法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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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yfbtbu FROM 111.201.51.*
FROM 111.201.51.*
【 在 abrahamren 的大作中提到: 】
: 买卖不破租赁,这个确实很难弄,不行就想点儿非正常招数。
: btw。买完了人家不搬,要求租到期,你也没脾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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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违约,支付违约金,终止合同,让租户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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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3.91.176.*
呵呵。我只能说,你这段话在耍无赖。“凤毛麟角”的租客,怎么就不能理智,尊严了?怎么就不能去立案,去举证了。这是我国宪法赋予人们的基本保障,你殊不知我国是法治社会? 我摘录了刑法的句子,你都觉得可以不妥?难道连法律说的不对,只能你说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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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呵呵了,你这才是在耍无赖吧,谁不知道是我国是法治社会,谁说你摘录条文就不妥了,是谁又说“法律说的不对”,你这样一边给人扣着高高的帽子,一边还说人耍无赖。看你玩的真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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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201.51.*
【 在 yfbtbu 的大作中提到: 】
: 喂了狗也不会给她,现在是我的房子,恶心她的机会有的是,时间还长,我不着急
慢慢收拾她。
我买的时候也遇到差不多的问题,
稍微有点区别是原房主跟租户直接签的合同,
买房前也只在客厅看了一眼(全程不到1分钟),
卖完之后租户不让评估公司进去拍照,
我有点火大,
让卖家跟她违约,
违约金我出,
让租户马上走,
那几个租户怂了,
最后进去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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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3.91.176.*
你知道ZR的恶心就在这儿,一方面忽悠原房东签了长期合同,违约金很高,一方便把自己的责任规避掉。我把你的这个思路付诸实践过,最后自如跟我提出了高额的违约金,ZR作为公司真的是滴水不漏的,出了问题两头赚。
【 在 Tramp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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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慢慢收拾她。
: 我买的时候也遇到差不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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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2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