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稍大一点的小区换物业基本是个无法完成的工作
城市小区是典型陌生人组成,换句话说,就是一盘散沙,面对有组织的物业公司,虽然
数量有数量级的差距,各种事务上都是处于被吊打的状态。
即使少数有业委会的小区,物业合同到期以后决定换物业,物业赖着不走,业主也没有
任何办法,业主唯一能做的拒交物业费,由于民法典有个事实服务的规定,即使没有合
同赖着不走,算是事实服务,业主也要交物业费,物业起诉拒交物业费的业主也能赢。
这样物业就可以一直“事实服务”下去了。
各种小区一般十几年以后就开始不可避免地衰败下去,70年产权真是太浪费了。
--
FROM 111.18.134.*
你把物业当成zf就好理解了
【 在 spadger (void*) 的大作中提到: 】
: 城市小区是典型陌生人组成,换句话说,就是一盘散沙,面对有组织的物业公司,虽然
: 数量有数量级的差距,各种事务上都是处于被吊打的状态。
:
: 即使少数有业委会的小区,物业合同到期以后决定换物业,物业赖着不走,业主也没有
--
FROM 101.228.128.*
这种法制就是拉偏架,不少以欺诈为前提的事实服务应该有效么?强卖和强奸又有什么区别?
【 在 spadg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城市小区是典型陌生人组成,换句话说,就是一盘散沙,面对有组织的物业公司,虽然数量有数量级的差距,各种事务上都是处于被吊打 ...
--
FROM 1.89.97.*
哈哈
【 在 albatrosss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把物业当成zf就好理解了
--
FROM 68.46.172.*
我们小区今年在折腾换物业,现在看马上要成功了。
换物业需要有一个立场坚定的业委会和一大帮无偿奉献的志愿者,要有跟老物业打持久战的决心和毅力。
我没参加,但光看他们折腾,都觉得太难了。
从开始组织业委会到换物业,已经4~5年了,光全小区投票都搞了3~4次了。每次投票都要3~2以上业主,3~2以上小区面积同意。志愿者需要挨家挨户敲门动员。每次投票都要持续一两个月,志愿者们真的是拖家带口,废寝忘食。
还没算一些小区居民不理解,说风凉话;老物业偷偷搞破坏,使绊子;主管政府部门不作为,和稀泥;
能把小区物业换了的,真的是小区的英雄。
【 在 spadg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城市小区是典型陌生人组成,换句话说,就是一盘散沙,面对有组织的物业公司,虽然
: 数量有数量级的差距,各种事务上都是处于被吊打的状态。
:
: 即使少数有业委会的小区,物业合同到期以后决定换物业,物业赖着不走,业主也没有
: 任何办法,业主唯一能做的拒交物业费,由于民法典有个事实服务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TAS-AN00」
--
FROM 120.244.162.*
我记得最高法有新的解释 如果小区业委会已经通过投票更换物业了 在正式解聘书约定日期之后 物业要求以事实服务收取物业费 法院不予支持。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4
【 在 spadger 的大作中提到: 】
城市小区是典型陌生人组成,换句话说,就是一盘散沙,面对有组织的物业公司,虽然
数量有数量级的差距,各种事务上都是处于被吊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4
--
FROM 112.87.255.*
我们小区物业(坐标上海),自己辞职不干了,什么水平……
【 在 spadg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城市小区是典型陌生人组成,换句话说,就是一盘散沙,面对有组织的物业公司,虽然
: 数量有数量级的差距,各种事务上都是处于被吊打的状态。
:
: 即使少数有业委会的小区,物业合同到期以后决定换物业,物业赖着不走,业主也没有
: 任何办法,业主唯一能做的拒交物业费,由于民法典有个事实服务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PCT-AL10」
--
修改:maomaogou FROM 101.80.126.*
FROM 101.80.126.*
看来咱俩一个小区的
清河小营附近的吧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3
【 在 wuzhengchao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们小区今年在折腾换物业,现在看马上要成功了。
: 换物业需要有一个立场坚定的业委会和一大帮无偿奉献的志愿者,要有跟老物业打持久战的决心和毅力。
: 我没参加,但光看他们折腾,都觉得太难了。
: 从开始组织业委会到换物业,已经4~5年了,光全小区投票都搞了3~4次了。每次投票都要3~2以上业主,3~2以上小区面积同意。志愿者需要挨家挨户敲门动员。每次投票都要持续一两个月,志愿者们真的是拖家带口,废寝忘食。
: 还没算一些小区居民不理解,说风凉话;老物业偷偷搞破坏,使绊子;主管政府部门不作为,和稀泥;
: 能把小区物业换了的,真的是小区的英雄。
--
FROM 120.244.160.*
太难了
【 在 spadg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城市小区是典型陌生人组成,换句话说,就是一盘散沙,面对有组织的物业公司,虽然
: 数量有数量级的差距,各种事务上都是处于被吊打的状态。
:
: 即使少数有业委会的小区,物业合同到期以后决定换物业,物业赖着不走,业主也没有
: 任何办法,业主唯一能做的拒交物业费,由于民法典有个事实服务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VOG-AL00」
--
FROM 1.89.126.*
一直都是这么理解的。
物业费和税收是一样的,天底下最好的盈利模式。
【 在 albatrosss (不可不乐)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把物业当成zf就好理解了
--
FROM 111.18.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