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把业主大会的议事规则做了调整,
换物业需要2/3的面积和人数参与,参与面积和人数的半数同意即可
难度在参与面积和人数
【 在 wuzhengchao (知不道)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稍大一点的小区换物业基本是个无法完成的工作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Sat Nov 20 05:43:26 2021),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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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小区今年在折腾换物业,现在看马上要成功了。
: 换物业需要有一个立场坚定的业委会和一大帮无偿奉献的志愿者,要有跟老物业打持久战的决心和毅力。
: 我没参加,但光看他们折腾,都觉得太难了。
: 从开始组织业委会到换物业,已经4~5年了,光全小区投票都搞了3~4次了。每次投票都要3~2以上业主,3~2以上小区面积同意。志愿者需要挨家挨户敲门动员。每次投票都要持续一两个月,志愿者们真的是拖家带口,废寝忘食。
: 还没算一些小区居民不理解,说风凉话;老物业偷偷搞破坏,使绊子;主管政府部门不作为,和稀泥;
: 能把小区物业换了的,真的是小区的英雄。
: 【 在 spadger 的大作中提到: 】
: : 城市小区是典型陌生人组成,换句话说,就是一盘散沙,面对有组织的物业公司,虽然
: : 数量有数量级的差距,各种事务上都是处于被吊打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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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即使少数有业委会的小区,物业合同到期以后决定换物业,物业赖着不走,业主也没有
: : 任何办法,业主唯一能做的拒交物业费,由于民法典有个事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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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今日水木 on TAS-AN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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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水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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