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去裁判文书网随便找了几个,类似情况还挺多的。
这个和你们很像。
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e402df9f53c2408d9086add6003
二审期间,天朗物业公司提交来源于新抚区西一路社区的《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关于天朗国际小区物业招标相关事宜的调查结果报告》,拟证明:业主委员会提交的解聘物业公司的业主签名与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不符,业主委员会撤销物业公司不合法。胡秋萍质证意见:对证据的真实性不发表意见,社区给物业公司出具的调查不具备法律效力。本院对一审法院查明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胡秋萍主张其与天朗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已经终止,但天朗物业公司不予认可,在卷证据表明有关主管部门已对天朗国际小区业主大会是否存在违规选聘物业行为及业主委员会履职情况展开调查。因《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是否终止尚无定论,而在此期间天朗物业公司向天朗国际小区业主提供了物业服务,故一审法院支持天朗物业公司要求胡秋萍给付物业费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天朗国际小区的物业费收费标准经过主管部门审批并明确约定于《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胡秋萍虽主张天朗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与其收费标准不符,但未提供证据佐证,故胡秋萍该节上诉理由,本院不予支持。
【 在 spadg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分析的很正确。
: 物业显然有高人指点,金辉总部在北京,也算是全国性的物业公司了。他们西安分公司
: 就在我们小区,要是失手了,可能西安其它小区也不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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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3.50.48.*
个人无法起诉物业,主体不适合,法院不受理。要先成立业委会。
个人只能以知情权起诉物业,然并卵。
【 在 linxy (anna) 的大作中提到: 】
: 怎么能反诉物业的服务不合格?申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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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90.93.*
也就是说,
物业公司可以胡作非为、降低服务标准,而很难受到任何惩罚
业主除了缴纳物业费,几乎没有任何权力
【 在 spadger (void*)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Mon Nov 22 19:05:43 2021),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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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无法起诉物业,主体不适合,法院不受理。要先成立业委会。
: 个人只能以知情权起诉物业,然并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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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linxy (anna) 的大作中提到: 】
: : 怎么能反诉物业的服务不合格?申请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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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来源:·水木社区 mysmth.net·[FROM: 222.9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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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84.113.*
保护物业毒瘤啊
【 在 spadg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个人无法起诉物业,主体不适合,法院不受理。要先成立业委会。
: 个人只能以知情权起诉物业,然并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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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2.9.*
差不多就是这样。
目前的物业服务合同,由于那个事实服务条款,基本就是一张废纸。
法律框架内业主要赶走物业公司,只能成立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这本身就是个非常难的事情,小区越大越难。物业有的是办法破坏这个过程。
业主和物业的博弈中,物业是占据绝对优势的。
【 在 wildwood (新生)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ue Nov 23 08:51:48 2021),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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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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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公司可以胡作非为、降低服务标准,而很难受到任何惩罚
:
: 业主除了缴纳物业费,几乎没有任何权力
: 【 在 spadger (void*) 的大作中提到: 】
: : 标 题: Re: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Mon Nov 22 19:05:43 2021),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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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无法起诉物业,主体不适合,法院不受理。要先成立业委会。
: : 个人只能以知情权起诉物业,然并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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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在 linxy (anna) 的大作中提到: 】
: : : 怎么能反诉物业的服务不合格?申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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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来源:·水木社区 mysmth.net·[FROM: 222.9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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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水木社区 mysmth.net·[FROM: 117.8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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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90.93.*
物业现在搞成这样的毒瘤, 我看要搞成P2P 这样的天怒人怨才可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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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202.244.*
今天学到了这些个“事实服务”条款,
太可气了,这是公然支持地痞无赖了,物业来着不走,竟然就合理合法了
到底制定这个法律条文是出自什么考虑
【 在 spadger 的大作中提到: 】
这个是09年的,十几年了,物权法也已经废止了,现在是民法典。
《民法典》合同编第九百四十六条: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
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
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
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民法典》合同编第九百四十七条: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续聘的,
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物业
服务人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但
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合同编第九百四十八条: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
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
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
日书面通知对方。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
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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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1.135.44.*
目的就是不想让你换物业。换物业习以为常以后,你是不是还想换点别的?
【 在 xiaoxiaomimi (xiaoxiaomimi) 的大作中提到: 】
: 今天学到了这些个“事实服务”条款,
: 太可气了,这是公然支持地痞无赖了,物业来着不走,竟然就合理合法了
: 到底制定这个法律条文是出自什么考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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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padger FROM 222.90.93.*
FROM 222.90.93.*
可见法的落后才是最大的落后,某个大贪官竟然主导政法好多年
【 在 spadger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就是我小区。目前物业起诉了几百户拒缴物业费的业主。
: 所以现在民法典这个948条对业主是非常不利的。尤其是这个“事实服务”条款。只有彻
: 底废除这个“事实服务”条款,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才会真正有所改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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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4.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