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自己觉得逻辑通吗?你自己正反都推导推导再想想。
优先权就是即使合同到期,只要对方在约定时间内再提出续租和购买,房东自己的房子看不惯也不能赶走,不是一样的道理吗?这样不就是单方面的权利扩大而没有对应的义务约束吗,你真的觉得合理?即使还没看过法律相关约束和解释,我也不会像你一样武断。
而且我能跟你这样肯定的说,明说我已经搜过相关解释,看过权利对应义务,不可能纯粹不公平的单方面约束。
如果你还有一些合同法的双方公平意识就能理解,哪怕合同就没有规定,也是遵循公平原则。
我都已经提示你自己去搜搜看相关解释,如果不肯看还非要凭感觉理论,那就真没意义了。
还有你一直说话武断扩大别人的发言也要不得,我什么时候说随便进入了?为了赢至于吗?像这种拍脑袋的辩论,真不一定都围着你的武断来。
我举例一个简单的例子,警察在拿出强制执行说明之前,就算不能强制也有一直要求涉及人配合调查的权利,涉及人也有义务配合。涉及人不能一直无理无据拒绝配合。当然你可能说租客可以说自己一直忙一直不在等等恶意拖延。那租客纯粹为了逃避义务撒谎肯定不行,得拿出证据。如果真的一直锁门不出不进,租客为了躲避义务就自己空置或一直不上班这样搞得两败俱伤,也是租客自己的损失。
【 在 yyypp 的大作中提到: 】
: 优先购买续租权跟配合你卖房有毛线关系,
: 这个优先权在付你房租的时候就已经自动拥有。
: 当你的房子租给租客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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