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要普法啊
卖卖房屋,定金约定个30万,到时候买方不买了,30万说扣就扣了,打官司也要不回来
违约金是啥?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搞的是租房合同,办理工作居住证,是合法行为,给房主造成什么损失?法律上是0损失,违约金根本就应该是0
【 在 huand 的大作中提到: 】
: 楼主原文写的不是定金,而是订金,几个网友都指出来了,不敢回复
: 自行成交的默认前提是交易条件比较标准:买家痛快付款,正常筹款贷款,周期标准,不需要业主做额外的事情;卖家的话,房子产权清楚,抵押少或没抵押,有地方签户口或房子没户口。
: 要买东城海淀,这么多事,还舍不得那么一点点中介费,决口不提定金。业主配合一圈,他拿到证退订金走人,就是这个意思。想自行成交估计是没有中介想趟这趟浑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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