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社区手机版
首页
|版面-二手房交流(OurEstate)|
新版wap站已上线
展开
|
楼主
|
同主题展开
|
溯源
|
返回
上一篇
|
下一篇
|
同主题上篇
|
同主题下篇
主题:Re: 稍大一点的小区换物业基本是个无法完成的工作
awaa
|
2021-11-20 06:20:52
|
我记得最高法有新的解释 如果小区业委会已经通过投票更换物业了 在正式解聘书约定日期之后 物业要求以事实服务收取物业费 法院不予支持。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4
【 在 spadger 的大作中提到: 】
城市小区是典型陌生人组成,换句话说,就是一盘散沙,面对有组织的物业公司,虽然
数量有数量级的差距,各种事务上都是处于被吊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4
--
FROM 112.87.255.*
上一篇
|
下一篇
|
同主题上篇
|
同主题下篇
选择讨论区
首页
|
分区
|
热推
BYR-Team
©
2010.
KBS Dev-Team
©
2011
登录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