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内不缴费,物业去法院一告一个准。
合同期内法院支持物业,合同期外法院支持业主拒缴,这样才是合理的。
目前现状是,无论是否合同期内,法院都支持物业。因为物业合同到期,物业赖着不走,有个“事实服务”的条款,物业可以不签合同,一直事实服务下去,业主拒缴物业费法律不支持。结果就是物业合同变成一张废纸。
【 在 zgqb2009 (zgqb2009)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去物业公司实习半个月,再检验一下自己的结论。你服务的再好,也有很多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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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padger FROM 222.90.93.*
FROM 222.9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