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新小区,都是物业提前成立业委会,跟居委会那里注册,找几个业主叛徒内奸强行代表业主行驶业委会权利了。居委会默认这种形式,和稀泥,这种居委会高管。就跟工会的性质一样,本来应该是工人的组织,结果被窃取了,哈哈
【 在 spadg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城市小区是典型陌生人组成,换句话说,就是一盘散沙,面对有组织的物业公司,虽然
: 数量有数量级的差距,各种事务上都是处于被吊打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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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水木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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