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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大家的回复。
中介是个小中介,定金付了5万,定金写明是定的购房意向,在合同签订前协商不一致可以无责解约(改变买卖意向或不同意房款除外)。
目前卖家说户口可以配合迁走,可以写进合同,但不会支付任何押金。说这是小事,说我们把自己保护的太好了,没有完美的合同。说这个他在付定金前就表述过,但我们当时并没有答应,他认为我们付了定金代表默认他的说法,(对其他要求也是同等说辞)
现在意思是你用哪种贷款不限制,只要时间有保障就行,可以最多宽限15天。多了就高额计息,如果不想这样也行,可以在面签后首付直接付给他(表示自己其实不想早收钱,但也勉强接受。中介表示怕风险的话,我们给他利息他垫资)。
马上就到约定的最后签订合同时间,明天可能会再面谈一次吧,条款啥的看看能不能达成一致。一致了就签约,感觉很艰难。
若达不成,接下来就是准备起诉,因为对方毫无退定金的意思,直言法庭见,怎么判就怎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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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买家,首付在手,不需要换房。贷款想选择组合贷,但卖家不同意,只想让我做商贷。对他的损失就是多等点时间,但是我还款利息差的不少。不理解卖家为何不通融。
另外卖家房子还有2个老人户口在,说是会迁走,户口保障金留多少合适?卖家如此强势,少了感觉没啥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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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PuffRose FROM 219.14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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