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也没有说细节。
我猜猜。
卖家选在8月11日一起去开监管付首付,肯定是看到3天没有办法办理批贷涵下来。买家肯定也知道。
所以8月11日,大家是不是讨价还价,买家希望卖家延长过户时间。卖家肯定不同意。
就问,8月15日能不能过户。买家担心过不了户,就没有付首付款。
买家诉求的理由是卖家拖延,导致3天办不了批贷。
卖家呢,你没有约定我首付款时间啊。8月11日,我配合你来一起办理首付款啊。但是你没付。
【 在 zhumy111 的大作中提到: 】
: 显然法官图省事呗,你要说明是卖家不开监管账户,所以你无法支付首付款,至于批贷函等乱七八糟的东西是支付首付款之后的事情了,有必要纠结这个么?
: 你现在考虑卖家只给你三天时间,你拿不到批贷函,所以卖家没有开监管账户,你也打不了首付款,这就完全落入卖家的陷阱里了。
: 另外卖家只给你留三天时间,到时候你确实可能打了首付款,而在8月15因为没有批贷函无法过户,卖家是否会以此为由毁约,那就是后面的事情了。因为是监管账户,最多你是损失300万一段时间的利息,收益是70万的房价涨幅,这还不清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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