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卖房时如果满五唯一能多赚个个税税费
买房时如果是首套(名下无房产,跟贷款不是一回事)和非首套差两个点契税
北京离婚后,购房资格审核依据离婚时房产拥有状态进行判断,如果家庭婚前有两套及以上(北京户籍),则离婚后3年不能购房,复婚后以家庭为单位审核
假设:
家庭已有两套住房,想要置换一套,一卖一买,想要节省税费
方案:
1. 夫妻双方离婚,各自分一套。然后一方名下一套满五唯一住房,卖掉,此时双方均无购房资格
2. 夫妻复婚,此时以家庭为单位审核购房资格,家庭仅一套,于是有了购房资格,但是再买是按照二套收取契税
3. 夫妻再次离婚,此时审核有无购房资格依据离婚时状态,离婚时家庭仅一套,离婚后名下无房的一方有了购房资格,此时买房,按照首套交契税
4. 夫妻再次复婚,完成整个换房流程
讨论:
这个流程有问题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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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re FROM 49.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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