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些有法律文件支持吗?
我的理解:土地出让金就是因为划拨没有交过出让金所以才补交,交过出让金了,土地使用权就变成业主的了。
不动产证上也会反映这一点。
【 在 blessabc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觉得我上面的回答会不懂这是两个概念?
: 公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划拨的对象不可能是个人,只能说在特殊背景下对公房的交易进行了调整,注意仅仅是交易方式(可以办理抵押,转让一类),而你说的补交出让金,和商品房没区别就是交易方式。
: 其他的管理方式不参照商品房小区管理,因为公房的业主不能像商品房小区业主那样主张对整块地的使用权,为什么这样?是因为公房售房单位没有把整块地的使用权转移给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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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martinjspace FROM 111.199.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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