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您说的这样,其实一开始提出的就是她违约在先,她无话可说,但坚持要我们付违约金,结果第二天她把手把租金转给前业主,否认违约,开始进入更赖皮的阶段。
【 在 MidNi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太实在了。就算你要让1给她,也得先做出她逾期在先,可以依合同要她解约,她不走的天数要她赔违约金和租金的姿态。这样她拿1就高兴了。
: 她这种人贪婪蒙心,算不清什么叫应该的。你直接痛快给她1,她觉得你应该可以给她10的,不然你怎么这么痛快,就会觉得拿1她就吃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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